1.一种双轴惯性激振器,包括旋转动力源,圆齿轮传动机构和至少两个相同的偏心机构,所有偏心机构圆周均布在一平面;所述偏心机构包括绕转轴转动的偏心质量块;旋转动力源通过圆齿轮传动机构驱动偏心质量块绕转轴转动;每个偏心质量块的转速大小一致,所有偏心质量块产生的偏心力的合力在平面上的分力为0;其特征在于:将圆齿轮传动机构替换为非圆齿轮机构;旋转动力源通过非圆齿轮机构传动,驱动偏心质量块绕转轴转动;所述非圆齿轮机构中包括被旋转动力源直接或间接驱动的主动非圆齿轮,以及与直接与偏心质量块同轴安装并驱动偏心质量块转动的从动非圆齿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双轴惯性激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圆齿轮传动为圆柱齿轮传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双轴惯性激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机构为2个,2个所述偏心机构之间同步圆柱齿轮传动,所述旋转动力源驱动一个偏心机构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双轴惯性激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圆齿轮机构包括一对或多对非圆齿轮,相接触的两个非圆齿轮之间轮齿相互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一种双轴惯性激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圆齿轮机构中包括被旋转动力源直接或间接驱动的主动非圆齿轮,以及与偏心质量块同轴转动的从动非圆齿轮;主动非圆齿轮与从动非圆齿轮轮齿相啮合;从动非圆齿轮节曲线的阶数为1,从动非圆齿轮的长轴与偏心质量块回转中心和其质心的连线平行或垂直。
6.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一种双轴惯性激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圆齿轮机构中包括被旋转动力源直接或间接驱动的主动非圆齿轮,以及与偏心质量块同轴转动的从动非圆齿轮;所述非圆齿轮机构中从动非圆齿轮节曲线的阶数为2,从动非圆齿轮的长轴与偏心质量块回转中心和其质心的连线平行或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