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榨汁机刀具,用于在果实内部破碎果肉,其特征在于,包括:旋转件,具有预定长度,其旋转轴沿其长度方向;
刀,包括铰接部和刀体,所述刀体具有预定宽度和厚度,所述铰接部的轴线沿所述刀体的宽度方向设置,所述刀通过所述铰接部铰接于所述旋转件,所述铰接部的铰轴沿所述旋转件的径向设置;以及锥齿轮传动机构,包括第一锥齿轮及与之啮合的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一锥齿轮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旋转件上,且轴线平行于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所述第二锥齿轮固定于所述刀且轴线与所述刀的铰接部同轴;
所述刀体的自由端设置有可动刀段,
所述可动刀段能够以平行于所述刀体的厚度方向的轴为中心转动或发生弹性弯曲;并且/或者所述可动刀段能够以平行于所述刀体的宽度方向的轴为中心转动或发生弹性弯曲;
可动刀段包括刀体段和弹片部,刀体段具有与榨汁机刀具中第一刀段基本相同的结构,相当于是第一刀段上截取一段,且刀体段铰接于刀体的末端,铰轴平行于刀体的宽度方向,弹片部为弹性的片状结构,能够发生弹性弯曲,在迫使其发生弯曲的作用力消失后其形状可复原,弹片部的一端固定在刀的一端,另一端从刀的长度方向延伸至刀体段的一侧,且弹片部的宽度方向平行于刀体的宽度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榨汁机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绕其所述铰接部旋转时,所述刀的刀刃经过的平面与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共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榨汁机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的刀体包括第一刀段和第二刀段,所述铰接部设置于所述第一刀段和所述第二刀段之间,所述第一刀段和所述第二刀段关于所述铰接部呈中心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榨汁机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刀体的自由端的背向所述旋转件的一侧为弧面,并且/或者所述刀体的自由端的面向所述刀体的宽度方向的侧面为弧面,或者所述刀体的自由端为球头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榨汁机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动刀段的末端的背向所述旋转件的一侧为弧面,并且/或者所述可动刀段的末端的面向所述刀体的宽度方向的侧面为弧面,或者所述可动刀段的末端为球头结构。
6.一种榨汁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榨汁机本体;
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榨汁机刀具,所述榨汁机刀具的所述旋转件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榨汁机本体上;
旋转驱动,能够使所述榨汁机刀具以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或以所述第一锥齿轮的中心线为中心自转。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榨汁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旋转驱动,能够驱动所述第一锥齿轮转动。
8.一种榨汁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榨汁机刀具,设置在榨汁机本体上;
夹持机构,设置于榨汁机本体上,用于夹持待榨汁果实;夹持机构或榨汁机刀具中的至少一者能够在所述榨汁机本体上自转,从而使二者之间产生相对转动;以及旋转驱动,能够驱动榨汁机刀具或夹持机构自转。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榨汁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旋转驱动,能够驱动所述第一锥齿轮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