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环保工程的固废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背板(2),所述背板(2)的正面设置有甩水机构(4);
所述甩水机构(4)包括外筒(41)、环形滑轨(42)、环形滑块(43)、内筒(44)、电机(45)、第一横轴(46)、锥形齿轮(47)、锥形齿圈(48);
所述外筒(41)固定连接在背板(2)的正面,所述环形滑轨(42)开设在外筒(41)的内壁,所述环形滑块(43)滑动连接在环形滑轨(42)的内部,所述环形滑块(43)固定连接在内筒(44)的外壁,所述内筒(44)内壁贯穿开设有滤孔,所述外筒(41)的底部内壁开设有蓄水槽(4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环保工程的固废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45)固定连接在立柱(3)的右侧,所述电机(45)的左侧输出端贯穿立柱(3)左右两端,且与第一横轴(46)的右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横轴(46)的右端通过轴承与立柱(3)的左侧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环保工程的固废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齿轮(47)固定连接在第一横轴(46)的左端,所述锥形齿圈(48)固定连接在内筒(44)的顶端,所述锥形齿轮(47)与锥形齿圈(48)啮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环保工程的固废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2)的正面设置有破碎机构(5),所述破碎机构(5)包括破碎箱(51),所述破碎箱(51)固定连接在背板(2)的正面,且设置在内筒(44)的顶部,所述破碎箱(51)的内部通过轴承转动贯穿有两根第二横轴(52),所述第二横轴(52)的中部固定连接有破碎辊(53),两个所述破碎辊(53)之间设置有缝隙,所述破碎箱(5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斗(5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环保工程的固废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正面所述第二横轴(52)的右端通过轴承与立柱(3)的左侧转动连接,正面所述第二横轴(52)的中部通过皮带轮(6)与第一横轴(46)传动连接,两个所述第二横轴(52)的中部固定连接有传动齿轮(54),两个所述传动齿轮(54)相互啮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环保工程的固废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槽(49)的内部连接有水管(7),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污水箱(8),所述水管(7)的底端设置在污水箱(8)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