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木桌平整砂光装置,包括主体机构(100),以及设置于所述主体机构(100)底部的收集机构(200),其特征在于:主体机构(100),其包括:侧板(101),设置于所述侧板(101)顶部一侧的电动导料杆(112),设置于所述侧板(101)一侧的连接片(113),以及设置于所述连接片(113)底部的导向轮(114);收集机构(200),其包括设置于所述侧板(101)底部的挡板(201),设置于所述挡板(201)一侧的导料板(202),设置于所述导料板(202)一侧的收集箱(203),设置于所述导料板(202)底部设置有第二液压缸(206),设置于所述第二液压缸(206)一端的限位板(207),设置于所述限位板(207)一侧的缓冲片(20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桌平整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箱(203)内部设置有收集槽(204),所述收集箱(203)一侧设置有出料门(20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木桌平整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207)两侧设置有固定块(209),所述固定块(209)一侧设置有伸缩杆(210),所述伸缩杆(210)外壁设置有固定座(21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木桌平整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101)顶部设置有顶板(102),所述顶板(102)底部设置有第一直线滑轨(103),所述第一直线滑轨(103)底部设置有第二直线滑轨(104),所述第二直线滑轨(104)底部设置有第一液压缸(105),所述第一液压缸(105)底部设置有安装座(106),所述安装座(106)底部设置有砂光机(10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木桌平整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106)两侧底部设置有安装板(108),所述安装板(108)底部设置有固定杆(109),所述固定杆(109)底部设置有抹平板(110),所述抹平板(110)两侧设置有配重块(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