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侧围组合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
包括侧围本体(100),放置于治具上方,用于被进行抛光;
活动夹持机构(200),连接于侧围本体(100)外侧面;
所述活动夹持机构(200)包括活动板(210)、连接于活动板(210)两侧的活动杆(220)和放置于活动板(210)上方的活动夹板(230);
以及;
活动转向机构(300),连接于活动夹持机构(200)外侧面,用于对活动夹持机构(200)进行角度调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侧围组合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围本体(100)放置于活动夹板(230)内,且侧围本体(100)放置于活动板(210)上方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侧围组合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210)侧端面上开设有空心槽一,活动板(210)上端面上开设有空心槽二,活动杆(220)上端面上开设有空心槽三,活动夹板(230)末端上开设有空心圆槽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侧围组合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220)末端放置于空心槽一内,且活动杆(220)通过螺栓与活动板(210)相连接;
所述活动夹板(230)通过螺栓与活动杆(220)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侧围组合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转向机构(300)包括固定板(310)、连接于固定板(310)上端面的支撑杆(320)、连接于支撑杆(320)内端面的转动轴(330)和连接于转动轴(330)上的转向电机(34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侧围组合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210)侧端面上开设有空心圆槽二,支撑杆(320)上部位置开设有空心圆槽三;
所述转动轴(330)放置于空心圆槽二内,且活动板(210)通过转动轴(330)连接于支撑杆(32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