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壳体;以及
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相连接;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共同围成一抛光腔室,所述抛光腔室内仅用于设置一个被抛光件,所述抛光腔室具有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两个所述抛光治具能够相对接,以使相邻的两个所述抛光腔室通过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
其中,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二开口的尺寸被设计为限制置于所述抛光腔室内的所述被抛光件从所述抛光腔室内脱出,且允许磨料在相邻的所述抛光腔室之间窜动;
其中,所述被抛光件在所述抛光腔室内可运动,以使所述被抛光件的外表面进行抛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二开口的形状相同;和/或,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二开口均为圆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抛光件为长方形板状结构;
所述第一开口和所述第二开口的直径小于所述被抛光件的宽度,且大于所述磨料的粒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密封件,密封于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的连接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锁紧件,锁紧于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具有第一内侧壁,所述第二壳体具有第二内侧壁,所述第一内侧壁和/或所述第二内侧壁贴附有耐磨层。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的结构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抛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均具有曲面结构;
所述抛光腔室为部分的椭球型。
9.一种抛光治具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抛光治具,多个所述抛光治具相对接,且相邻的两个抛光腔室通过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相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抛光治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治具组件的两端的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还封盖有端盖。
11.一种滚抛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抛光治具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