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包括:
按纤维材料加工工序先后依次设置的降解模组以及烘干模组;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回用管路结构,所述烘干模组通过回用管路结构与降解模组连通,以将烘干模组加工过程产生的气料输送至降解模组进行回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磨粉模组,所述磨粉模组设置于所述烘干模组之后,所述磨粉模组通过所述回用管路结构与降解模组连通,以将磨粉模组加工过程产生的气料输送至降解模组进行回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用管路结构包括:通入所述降解模组内的总回用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用管路结构还包括:连通设置于所述烘干模组与总回用管之间的第一回用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粉模组包括:按工序前后依次连接设置的粉碎机以及暂存结构,所述暂存结构将粉碎机粗磨得到的纤维材料中间产物通过负压输送方式进行收集暂存。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用管路结构还包括:连通设置于所述暂存结构与总回用管之间的第二回用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暂存结构包括:负压机以及暂存塔,所述粉碎机与暂存塔之间通过管路A连通,所述暂存塔与负压机之间通过管路B连通,所述负压机与总回用管之间通过所述第二回用管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暂存结构位于所述烘干模组远离所述降解模组的一侧,所述第二回用管与所述第一回用管连通,所述第一回用管再与所述总回用管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降解模组包括:至少一个降解仓,所述总回用管从所述降解仓的底侧部通入该降解仓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纤维材料加工用资源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总回用管伸入降解仓内的管口朝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