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包括马桶主体、马桶座圈,所述马桶座圈的后部可转动的连接所述马桶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马桶主体的马桶座上侧面前高后低呈一个斜面,所述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5到55度之间,所述马桶座圈安装后的上侧也为一个相对水平面的斜面,所述马桶主体的马桶座前侧或所述马桶座圈的前侧设有卡腿处,所述卡腿处的形状为能对称的托抵住双腿的形状,所述马桶主体的前侧有一个坡面,所述坡面用于对称的托挡住双腿的小腿;所述马桶座的斜面总长要大于常规技术中马桶座的长度,用于当人体通过双腿以拖挂的形式坐在所述马桶主体或所述马桶座圈上时,可以容纳大腿的长度使臀部合理的对准其排便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马桶主体的马桶座及所述马桶座圈侧视角度为曲线凹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坡面上设有脚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马桶主体前侧的内部设有升降机构和开孔,所述升降机构包括升降槽或升降杆;还包括可沿升降槽或升降杆上下滑动升降的升降块,所述升降块穿过开孔连接所述脚踏的根部,所述马桶主体的外侧设有用于干预升降块升降位置的定位组件,所述定位组件可穿过所述马桶主体对所述升降块进行定位。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马桶主体前侧的内部设有动力升降机构和开孔,所述动力升降机构包括可上下移动的升降块,所述升降块穿过开孔连接所述脚踏的根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马桶主体设有可让脚踏翻折嵌入的凹槽,所述脚踏根部可转动的连接所述马桶主体并设有限位部分,在脚踏与凹槽嵌入闭合的接口处设有相应可配合的卡扣部。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马桶主体设有可让脚踏翻折嵌入的凹槽,所述脚踏根部可转动的连接所述马桶主体并设有限位部分,所述马桶主体内部设有步进电机或伺服电机用于驱动所述脚踏翻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马桶座圈或所述马桶主体上设有把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铰接所在主体,所述所在主体设有与所述把手对应可嵌入的凹槽,所述把手翻转出所述凹槽后通过所述凹槽设有的限位部限位。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坐式倾斜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腿处设有防硌部,所述防硌部为滚筒或固定软垫或弧形护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