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作为川崎病的诊断标志物在制备川崎病诊断产品中的应用,当受试者的血清中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含量低于13.98 ng/mL时,诊断为川崎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诊断产品的检测样品为受试者的血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诊断产品为诊断试剂盒,所述诊断试剂盒中包含特异检测生物样品中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的检测试剂。
4.用于体外检测血清中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的试剂在制备川崎病诊断产品中的应用,当受试者的血清中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含量低于13.98 ng/mL时,诊断为川崎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诊断产品为诊断试剂盒或检测探针。
6.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作为川崎病的药物靶点在制备治疗川崎病的药物中的应用,当受试者的血清中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含量低于13.98 ng/mL时,诊断为川崎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