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工程造价用展示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部的一端与支撑柱(2)的底部固定连接,支撑柱(2)的顶部与储存箱(8)底部的一端固定连接,储存箱(8)底部的一端与固定架(4)的顶部固定连接,固定架(4)底部内侧的中部与液压伸缩杆一(3)的底部固定连接,液压伸缩杆一(3)的顶部通过垫板与卡板(17)的一端固定连接,卡板(17)的另一端通过转杆与转动板(19)的一端转动连接,转动板(19)的另一端通过转杆与支撑板(18)的底部转动连接,支撑板(18)顶部的一侧与展示板(9)一侧的中部固定连接;
展示板(9)底部的一端与立杆(12)的顶部固定连接,立杆(12)的底部通过转杆与椭圆固定板(11)一端的中部转动连接,椭圆固定板(11)的底部与转动管(7)的顶部固连接,转动管(7)底部外表面的一侧与动力杆(5)的一端固定连接,动力杆(5)的另一端通过转杆与支撑杆(6)的一端转动连接,支撑杆(6)的另一端通过垫板与液压伸缩杆二(16)的一端固定连接,液压伸缩杆二(16)的另一端与固定板(15)的一端固定连接,固定板(15)的另一端通过转杆与固定杆(14)的一端转动连接,固定杆(14)的另一端与储存箱(8)的底部下表面的中部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造价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板(9)远离支撑板(18)的一侧设置有凹槽,凹槽的内部设置有四个对称的卡扣(10),并且展示板(9)的厚度小于储存箱(8)内部凹槽的深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造价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椭圆固定板(11)的中部设置有直径与外管(13)内圈直径相同的圆孔,并且椭圆固定板(11)两侧的中部均通过转杆转动连接有立杆(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造价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管(7)的外表面转动套接有外管(13),外管(13)固定设置于储存箱(8)的底部,并且外管(13)的一侧开设有动力孔(21),动力孔(21)的宽度大于动力杆(5)的厚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造价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底部通垫板固定设置有滑轮组(20),滑轮组(20)的数量为四个,两个滑轮组(20)为一组对称设置于底座(1)底部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造价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8)的底部位置高于椭圆固定板(11)的顶部,并且支撑板(18)带动展示板(9)收起时与卡板(17)通过转动板(19)垂直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