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单臂展开的夹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定座;
固定臂,所述固定臂固设于所述固定座,且自所述固定座向下延伸;
转动臂,所述转动臂可转动设于所述固定座,且自所述固定座向下延伸;以及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设于所述固定座,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部件以及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连接于所述驱动部件和所述转动臂,用于在所述驱动部件的驱动下带动所述转动臂转动至与所述固定臂共同夹持待搬运车辆的车轮或转动至松开所述待搬运车辆的车轮;
所述传动机构包括与所述驱动部件连接的一级传动机构以及与所述一级传动机构和所述转动臂连接的二级传动机构;
所述一级传动机构用于在所述驱动部件的驱动下发生直线运动并传动至所述二级传动机构,以使所述二级传动机构发生曲线运动并带动所述转动臂转动;
所述一级传动机构包括垂直设于所述固定座且与所述驱动部件连接的丝杆、与所述丝杆配合的丝杆螺母以及与所述丝杆螺母连接的滑块,所述滑块用于发生所述直线运动;
所述二级传动机构包括与所述滑块转动连接的传动杆以及与所述传动杆和所述转动臂连接的转动杆,所述转动杆用于发生所述曲线运动并带动所述转动臂转动;
所述滑块发生所述直线运动的平面为第一平面,所述转动杆发生所述曲线运动的平面为第二平面,所述第二平面与所述第一平面垂直;
所述传动杆发生运动的平面为第三平面,所述第三平面与所述第二平面垂直,且所述第三平面与所述第一平面为同一平面或不同平面;
所述一级传动机构还包括丝杆座,所述丝杆座固设于所述固定座,所述丝杆连接于所述丝杆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臂包括转动部以及第一夹持部,所述转动部转动设于所述固定座且自所述固定座向下延伸与所述第一夹持部连接,且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转动部垂直设置;
所述固定臂包括固定部以及第二夹持部,所述固定部固设于所述固定座且自所述固定座向下延伸与所述第二夹持部连接,且所述第二夹持部与所述固定部垂直设置;
其中,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之间形成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臂在所述驱动部件的驱动下转动靠近或远离所述固定臂,以调整所述第一夹持部和所述第二夹持部之间的所述夹角的大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传动机构还包括与所述丝杆平行的导柱,所述导柱固设于所述固定座,且自所述固定座向上延伸,所述滑块可滑动设于所述导柱。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夹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器还包括壳体,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驱动装置均设于所述壳体内,所述转动臂和所述固定臂均部分伸出所述壳体外。
6.一种AGV,其特征在于,包括AGV本体以及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夹持器,所述夹持器设于所述AGV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