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包括充电桩主体、位于所述充电桩主体外侧的充电接口单元、APP管理平台,所述充电桩主体与所述APP管理平台之间通过APP管理通讯单元进行通信,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单元包括标准充电接口和电动单车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桩主体内包括: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的第一充电单元;用于为电动单车充电的第二充电单元,所述第二充电单元包括第二电源模块、第二控制模块、第二充电响应模块、第二充电功率模块,所述第二控制模块接收所述第一充电单元的第一控制模块所发送的第二充电请求信号,所述第二充电响应模块接收第二充电响应信号,并通过所述第二充电功率模块以导通所述第二电源模块至所述电动单车充电接口的路径,以对所述电动单车进行充电,所述第二充电功率模块与所述电动单车充电接口之间还连接有适配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单元还包括第一电源模块、第一充电响应模块、第一充电功率模块,所述第一控制模块接收APP管理平台所发送的第一充电请求信号,所述第一充电响应模块接收第一充电响应信号,并通过所述第一充电功率模块以导通所述第一电源模块至所述标准充电接口的路径,以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充电。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制模块与所述电动单车充电接口之间还连接有第二监控单元。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模块与所述标准充电接口之间还连接有第一监控单元。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准充电接口包括三相交流标准充电接口和单相交流标准充电接口。6.电动车辆充电系统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系统是采用上述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的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所述充电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确定电动车辆接入充电桩本体后,当充电桩本体接收到APP管理平台所发送的充电请求指令时,由所述第一控制模块判断所述充电请求指令是否包含第二充电请求信号,若判断结果为是,则第二控制模块接收充电请求指令,并产生包含充电请求指令的第二充电响应信号;第二充电单元进入充电响应状态,第二充电响应模块基于所述第二充电响应信号,控制第二充电功率模块以导通第二电源模块至电动单车充电接口的路径,以对所述电动单车进行充电。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充电桩本体接收到APP管理平台所发送的充电请求指令时,由所述第一控制模块判断所述充电请求指令是否包含第一充电请求信号,若判断结果为是,则第一控制模块接收所述充电请求指令,并产生包含充电请求指令的第一充电响应信号;第一充电单元进入充电响应状态,第一充电响应模块基于所述第一充电响应信号,控制第一充电功率模块以导通第一电源模块至标准充电接口的路径,以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确定电动车辆接入充电桩本体后,还执行: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对电动汽车/电动单车进行射频信息验证,若通过信息验证后,则允许电动汽车/电动单车进行充电操作。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确定电动单车接入充电桩本体后,还执行:采用查表对应方式对所述第二控制模块获得的电动单车参数信息进行参数校验步骤,若确定参数校验步骤通过后,即可对电动单车进行充电操作。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参数校验步骤包括:所述第二控制模块结合已经接入所述充电桩本体的电动单车的负载电路并对其充电电压及充电电流的输出值进行检测,若充电检测结果与所述APP管理平台所输出的管理阈值保持一致,则所述第二充电单元以预定的电量值或者预定的电费值对电动单车进行有效电能补充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