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主从式电动餐桌的旋转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承座和承载于所述支承座上的主从式旋转桌单元,以及适于驱动所述主从式旋转桌单元径向旋转的驱动单元;其中所述主从式旋转桌单元包括通过第一滚轮导轨组件同轴相连的主转台和从转台;所述驱动单元与所述主转台相连;所述从转台适于在第一滚轮导轨组件的作用下相对于所述主转台径向旋转;以及所述主转台通过第二滚轮导轨组件与所述支承座相连,所述主转台适于在第二滚轮导轨作用下相对于所述支承座径向旋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从式电动餐桌的旋转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滚轮导轨组件和第二滚轮导轨组件采用相同的结构;
所述第一滚轮导轨组件和第二滚轮导轨组件均包括适配的环形结构的支承轨道和环形结构的转动导轨,以及嵌设于支承轨道与转动导轨之间形成的导槽内的滚轮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主从式电动餐桌的旋转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轨道与转动导轨相对的端面之间存在纵向间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从式电动餐桌的旋转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单元包括在所述主转台背离从转台的端面固连的旋转连接件,以及与所述旋转连接件固连的驱动电机;
所述驱动电机固连于所述支承座背离主转台的端面,且该驱动电机的驱动轴则穿过所述支承座与所述旋转连接件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从式电动餐桌的旋转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从转台的直径大于主转台的直径。
6.一种主从式电动餐桌,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台面、设于所述固定台面底部的支撑腿结构,以设于所述固定台面上的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主从式电动餐桌的旋转结构;
所述固定台面围绕该固定台面的中心处开设有一圆形状的通孔;所述通孔适于所述主从式电动餐桌的旋转结构的支承座从该通孔中穿过;以及所述支承座适于与所述固定台面固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主从式电动餐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座通过L形连接部与所述固定台面相连;
所述L形连接部包括与支承座相连的纵向部和与所述纵向部相连的横向部;
所述横向部与所述固定台面的通孔的边沿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主从式电动餐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纵向部与主转台之间留有横向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