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安装在柜子门板内侧的隔板升降机构,所述隔板升降机构包括底架,所述底架上设置有用于带动隔板沿底架上下移动的升降体,所述升降体上设置有用于承接隔板一侧的承接部,所述底架上设置有限制隔板运动到最高位置和/或最低位置时升降体向下和/或向上运动的限位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体包括剪式升降架、升降横梁和安装在底架上的上固定梁,所述剪式升降架的两端分别安装在所述升降横梁和上固定横梁上,所述承接部设置在所述升降横梁的内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部为一设置于升降横梁内侧、用于容纳隔板侧部的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式升降架包括两个通过若干第一连杆铰接而成的升降单臂,所述升降单臂两端分别与升降横梁和上固定横梁连接;第一连杆与升降横梁和上固定横梁及第一连杆之间的连接处构成连接部,同一升降单臂上下相邻的两个连接部之间设置有回位弹簧。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横梁和上固定横梁上均开设有第一滑槽,所述升降架底端和顶端的连接部上设置有沿第一滑槽水平滑动的滑轮。
6.根据权利要求2-5任一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上固定安装有一限位杆,所述升降横梁和上固定梁上均开设有位于同一直线上、且供限位杆穿过的导向孔,所述导向孔的直径大于限位杆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限位体及带动限位体在水平方向运动以卡紧或解锁隔板的第二连杆;所述底架的中上部和/或中下部设置有其上开设有第二滑槽的横梁;
底架的中上部和/或中下部的第二滑槽内活动设置有部分限位体,限位体的另外部分活动安装在底架上,活动安装在底架上的限位体与第二连杆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体包括限位块和第一滚轮,所述第一滚轮与限位块上固定有水平运动时缠绕或脱离第一滚轮的钢丝绳;
所述限位块与第一滚轮之间的钢丝绳上套设有复位弹簧;所述限位块设置在与其对应的第二滑槽内,第一滚轮活动固定在底架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体还包括挡块,所述复位弹簧位于挡块与第一滚轮之间的钢丝绳上,所述限位体的挡块和复位弹簧均位于与其对应的第二滑槽内。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摇柄机构,所述摇柄机构包括至少一个活动安装在底架上的第二滚轮及其上具有手柄、且活动安装在底架上的第三滚轮,所述第三滚轮上固定连接有至少一根第三连杆;第二滚轮分别与一根第三连杆及隔板升降机构的第二连杆固定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分别安装在柜子门板内侧的隔板升降机构,所述摇柄机构的第二滚轮和第三连杆均为两个,每个第二滚轮分别与一根第三连杆及一个隔板升降机构的第二连杆固定连接。
12.一种柜子,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1任一所述的柜子高层隔板升降装置,所述柜子中上部的柜子侧壁上开设有供隔板装入的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