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清洁机器人,包括机体、设置在机体底部的移动轮以及用于驱动移动轮转动的驱动机构,机体的底部设有多个移动轮,其特征在于:机体上设有用于识别垃圾红外线传感器和与用于控制驱动机构启动的控制器,驱动机构与控制器之间电连接;机体的顶部设有吸尘箱和储水箱,吸尘箱内设有抽风机,机体的底部设有与吸尘箱连通的吸尘管;还包括贯穿机体和储水箱底部的转动杆,机体上设有驱动转动杆转动的电机,且转动杆的顶端位于储水箱内;转动杆内设有空腔,转动杆位于储水箱内的部分设有若干与空腔连通的通孔;转动杆的底部设有中空且与空腔连通的安装块,安装块的底部设有出水孔且安装有清洁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清洁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箱与储水箱之间连通,且吸尘箱上与储水箱连通处设有雾化喷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清洁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箱上设有连通有出气管,出气管内设有过滤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用清洁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为伸缩杆。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家用清洁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管和转动杆分别位于机体的两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用清洁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块的底部设有刷毛。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家用清洁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块为海绵块、清洁布或镜布中任意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家用清洁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管的底部设有吸尘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