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包括外壳,所述外壳限定出安装空间,且所述外壳上设有与所述安装空间相贯通的防水孔,所述防水孔的孔壁向远离所述安装空间的方向延伸形成延伸壁;
电机,位于所述安装空间内;
第一连接件,位于所述防水孔内并与所述电机的电机轴相连接;和防水件,连接在所述第一连接件远离所述电机轴的一端,且所述防水件包括防水件本体和所述防水件本体向靠近所述延伸壁的方向延伸形成的遮挡部,所述遮挡部位于所述延伸壁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件本体沿其周向向靠近所述延伸壁的方向延伸形成所述遮挡部,以使所述遮挡部呈环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部至少部分与所述延伸壁重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位于所述第一连接件的下方,所述防水孔位于外壳的上壁上,所述防水件本体向下延伸形成所述遮挡部,且所述遮挡部的下端面低于所述延伸壁的上端面。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件本体盖设在所述第一连接件远离所述电机轴的一端,且所述防水件本体至少部分遮盖所述防水孔与所述第一连接件之间的间隙。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相卡接;或者,所述防水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过盈配合;或者,所述防水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通过螺纹连接;或者,所述防水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相粘接。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上设有容纳孔,所述电机轴位于所述容纳孔内,并与所述容纳孔过盈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孔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连接件的尺寸,以使所述第一连接件能够自所述安装空间穿入所述防水孔。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凹陷形成凹槽,所述防水孔位于所述凹槽的槽底壁上;和/或,所述第一连接件为连接器、联轴器或耦合器;和/或,所述厨房电器还包括:第二连接件和搅拌件,其中,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相连接,所述搅拌件与所述第二连接件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厨房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厨房电器为料理机或豆浆机或榨汁机或原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