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包括电梯主体和处于电梯主体端部的设备室,所述设备室具有盖板;定义所述设备室具有依次相邻的第一竖向侧壁、第二竖向侧壁和与第一竖向侧壁相对的第三竖向侧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坠落防护装置;所述坠落防护装置包括多个水平设置于所述盖板下方并相互平行排列的阻挡绳索,控制电梯紧急开关的控制绳索,设于所述第一竖向侧壁上并对控制绳索进行驱动的驱动装置,和与驱动装置相对应的上托装置;
所述驱动装置包括覆设于所述第一竖向侧壁上的固定板,和多个设于所述固定板上与各所述阻挡绳索一一对应的驱动装置单体;所述控制绳索沿平行于所述固定板水平延伸设置,所述控制绳索的一端固定,所述控制绳索的另一端与电梯紧急开关连接在一起;所述驱动装置单体包括相互平行且有第一间隙的第一限位滑轨和第二限位滑轨,以及处于第一限位滑轨和第二限位滑轨之间的控制滑块;所述控制滑块设有朝向所述第一限位滑轨的第一限位块,朝向所述第二限位滑轨的第二限位块,对应处于所述第一间隙中的控制凸块,和处于下部并处于所述控制绳索下方的第一导向轮;所述第一限位滑轨形成有供所述第一限位块匹配滑动的第一导向槽,所述第二限位滑轨形成有供所述第二限位块匹配滑动的第二导向槽;所述第一限位滑轨的下端设有处于所述控制绳索上方的第二导向轮,所述第二限位滑轨的下端设有处于所述控制绳索上方的第三导向轮;所述第一导向轮、第二导向轮和第三导向轮的轴线垂直于所述第一竖向侧壁;所述第一导向轮的外径小于所述第二导向轮至第三导向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一导向轮的外径小于所述第一限位滑轨和第二限位滑轨之间的距离;
所述第一竖向侧壁上设有多个与各所述阻挡绳索一一对应的第四导向轮;所述阻挡绳索包括处于相应的所述第四导向轮上方并处于所述盖板下方的阻挡段,以及处于所述第四导向轮下方并平行伸入相应的所述第一限位滑轨和第二限位滑轨之间的拉拽段;所述阻挡段的相应端部连接于所述第三竖向侧壁上,所述拉拽段与相应的所述控制滑块的上端连接在一起;
所述上托装置包括底座和多个设于底座上与各所述驱动装置一一对应的上托装置单体;所述底座包括多个一一对应容置各所述上托装置单体的容置孔;所述上托装置单体包括滑动设于相应所述容置孔内的滑动块,弹性支撑于滑动块下方的压簧,对应处于容置孔上方的上托板,支撑连接于滑动块和上托板之间的支撑杆,以及卡于滑动块上方对压簧进行蓄力压紧的限位部件;所述限位部件具有露在所述底座外供所述控制凸块进行操作的限位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孔包括由上至下依次连接的上段孔、中段孔和下段孔,所述上段孔由上至下逐渐变细,所述中段孔由上至下逐渐变粗,所述下段孔由上至下直径一致,所述上段孔和中段孔之间形成有第一最细径处;所述中段孔形成有连通所述容置孔和外界并容置所述限位部件的操作通孔,所述滑动块的直径与所述第一最细径处的直径相等,所述滑动块的上端与所述第一最细径处之间具有空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托板水平设置,且相邻的上托板之间的距离为1-3c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通孔包括较靠近所述容置孔的内段孔和远离容置孔的外段孔,所述内段孔由内至外逐渐变细,所述外段孔由外至内逐渐变细,所述内段孔和外段孔之间形成有第二最细径处;所述内段孔的下表面由内至外逐渐由下至上倾斜设置;所述内段孔的上表面包括靠近所述容置孔且水平设置的第一水平表面,和靠近所述第二最细径处且由内至外逐渐由上至下倾斜设置的第一倾斜表面;所述外段孔的上表面由外至内逐渐由上至下倾斜设置;所述外段孔的下表面包括靠近外端口且水平设置的第二水平表面,和靠近所述第二最细径处且由外至内逐渐由下至上倾斜设置的第二倾斜表面;所述限位部件包括枢接于所述操作通孔内且水平设置的撬杆,所述撬杆包括与所述内段孔相对应并卡于所述滑动块上方的内段杆和与外段孔相对应并卡于所述控制凸块上方的外段杆;所述内段杆形成有与所述第一倾斜表面相对应且由内至外逐渐由上至下倾斜设置的上倾斜表面,和与所述内段孔的下表面相对应且由内至外逐渐由下至上倾斜设置的下倾斜表面;所述内段杆的端部形成有由上至下逐渐向所述容置孔内倾斜供所述滑动块顺势滑过的第一顺势斜面,所述外段杆的端部形成有由上至下逐渐向外倾斜供所述控制凸块顺势滑过的第二顺势斜面;以所述第二最细径处为支点,所述外段杆的力矩大于所述内段杆的力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倾斜表面、下倾斜表面,以及所述外段杆的上表面、下表面和所述第二顺势斜面覆设有一体的弹性层,所述弹性层的上表面形成有与所述第二最细径处相对应的上凹陷部,所述弹性层的下表面形成有与所述第二最细径处相对应的下凹陷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绳索通过第一拉簧与电梯紧急开关连接在一起,所述控制绳索通过连接头与所述第一拉簧连接在一起,所述固定板上形成有对应所述控制绳索的固定块,所述固定块形成有供所述控制绳索穿过的导向孔,所述导向孔与所述连接头之间具有供所述控制绳索对所述第一拉簧进行拉动的第二间隙,所述导向孔的直径小于所述连接头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滑块的下端设有两个第一支杆和连接于两第一支杆之间承载所述第一导向轮的第一转轴;所述第一限位滑轨的下端设有两个第二支杆和连接于两第二支杆之间承载所述第二导向轮的第二转轴,所述第二限位滑轨的下端设有两个第三支杆和连接于两第三支杆之间承载所述第三导向轮的第三转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的下端设有多个一一对应处于各所述第一支杆下方的连接块,各所述连接块和相应的所述第一支杆之间连接有第二拉簧。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各所述阻挡段连接于同一连接杆上,所述第三竖向侧壁设有供所述连接杆可拆装连接的连接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安全手扶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件为多个沿所述连接杆长度方向排列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