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污泥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污泥沉淀池,用于汇集、沉淀城市污泥;
压滤机一,用于将从污泥沉淀池中取出的污泥进行第一次压滤;
压滤机二,与所述压滤机一相连,用于将经第一次压滤后的污泥进行第二次压滤;
立式污泥烘干焚烧炉,与所述压滤机二相连,并对经过两次压滤的半干污泥进行自持平衡焚烧;
以及高压鼓风机,与所述立式污泥烘干焚烧炉底部连通并向炉内鼓风,提供污泥焚烧所需的助燃空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污泥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污泥焚烧系统还包括与所述立式污泥烘干焚烧炉依次连通的旋风除尘装置、引风机、水除尘装置及碳吸附除尘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污泥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污泥焚烧系统还包括与所述碳吸附除尘装置相连通的烟囱,所述烟囱外接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