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飞行器,包括:
机架;
第一动力单元,其具有第一旋翼装置,安装在所述机架上;
第二动力单元,其具有第二旋翼装置,通过转轴可旋转地安装在所述机架上;
旋转动力单元,安装在所述机架上,驱动所述转轴转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旋翼装置包括第一子旋翼和第二子旋翼,所述第一子旋翼与所述第二子旋翼分布于所述转轴两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翼装置包括第三子旋翼和第四子旋翼,所述第三子旋翼与所述第四子旋翼对称分布于所述转轴两侧,所述第三子旋翼与所述第四子旋翼的桨距角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所述第一子旋翼与所述第二子旋翼对称分布于所述转轴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旋翼与所述第二子旋翼的桨距角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翼装置包括两组所述第一子旋翼与所述第二子旋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第一子旋翼的轴线与两个所述第二子旋翼的轴线共面布置,或者,两个所述第一子旋翼的轴线与两个所述第二子旋翼的轴线成两行两列布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翼装置的直径与所述第一旋翼装置的直径的比值在0.3至0.7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旋翼与所述第二子旋翼的第一旋转中心距跟所述第三子旋翼与所述第四子旋翼的第二旋转中心距的比值在0.3至0.7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旋翼的轴线与所述第二子旋翼的轴线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交点位于所述第一子旋翼和所述第二子旋翼的进气一侧;
所述第三子旋翼的轴线与所述第四子旋翼的轴线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位于所述第三子旋翼旋和所述第四子旋翼的进气一侧;
所述第一子旋翼的轴线与所述第二子旋翼的轴线所成的第一夹角在4°至10°之间;
所述第三子旋翼的轴线与所述第四子旋翼的轴线所成的第二夹角在8°至40°之间;
所述第一夹角小于所述第二夹角。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翼装置和/或所述第二旋翼装置设置在涵道内。
10.飞行器,包括,
机架;
第一动力单元,具有第一旋翼装置,安装在所述机架上;
第二动力单元,具有第二旋翼装置,通过转轴可旋转地安装在所述机架上;
旋转动力单元,安装在所述机架的脚架上,驱动所述转轴转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旋翼装置包括第一子旋翼和第二子旋翼,所述第一子旋翼与所述第二子旋翼对称分布于所述转轴两侧;所述第一旋翼装置包括第三子旋翼和第四子旋翼,所述第三子旋翼与所述第四子旋翼对称分布于所述转轴两侧;
所述第三子旋翼与所述第四子旋翼的桨距角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所述第一子旋翼与所述第二子旋翼的桨距角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所述第二旋翼装置的直径与所述第一旋翼装置的直径的比值在0.3至0.7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