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矿山井下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破碎装置主体(100),包括设置的机壳(101);
上料防尘组件(200),包括设置在所述机壳(101)内侧的固定轴(201)和与所述固定轴(201)转动连接的挡板(202);
第一喷淋组件(300),包括设置在所述机壳(101)顶部的固定盒(301)、设置在所述固定盒(301)内的喷淋管(302)和设置在所述喷淋管(302)上的若干个喷头(303);
下料板(400),布设在所述机壳(101)的底部;
下料防尘组件(500),包括穿插在所述下料板(400)顶部的圆杆(501)和穿插在所述圆杆(501)外部的挡布(502);
第二喷淋组件(600),布设在所述下料板(400)的顶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山井下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装置主体(100)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机壳(101)右侧的支架(102)、设置在所述支架(102)顶部的驱动电机(103)、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103)输出端的第一转轮(104)、套接在所述第一转轮(104)上的皮带(105)和与所述皮带(105)转动连接的第二转轮(106),所述第二转轮(106)的后侧设置有锤头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山井下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202)的左侧粘结有橡胶垫(203),且挡板(202)上开设有转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山井下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管(302)上设置有连接管(304),所述连接管(304)与清水供给设备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山井下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板(400)的两侧均设置有垫片(401),两个所述垫片(401)均通过螺栓与机壳(101)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下料板(400)的顶端开设有卡槽(40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山井下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喷淋组件(600)与第一喷淋组件(300)的结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