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工程建设用防护围栏,包括工程建设用的防护围栏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围栏本体(1)由两个底座(101)、两个立柱(102)以及安装于两个立柱(102)之间的护栏板(103)组成,所述立柱(102)的外部设置有连接结构(3),所述底座(101)与护栏板(103)上设置有功能机构,且功能机构包括置物组件(2)和功能结构(4);
所述连接结构(3)包括安装于其中一个立柱(102)外壁上的固定座(301)和固定安装于另一个立柱(102)远离护栏板(103)一侧的连接块(302);
所述置物组件(2)包括可拆卸安装于两个立柱(102)之间的置物框(201)、铰接于置物框(201)远离两个立柱(102)之间的盖板(202);
所述功能结构(4)包括转动安装于底座(101)下表面的脚轮(401)、固定安装于底座(101)上表面的电动推杆(402)以及固定安装于电动推杆(402)输出端上的支撑板(40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建设用防护围栏,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立柱(102)分别焊接于两个底座(101)的上表面,两个所述立柱(102)相对一侧均安装有连接耳(104),所述护栏板(103)通过螺栓与两个连接耳(104)连接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建设用防护围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301)与连接块(302)的内部均开设有转孔,且固定座(301)上转孔内安装有将连接块(302)连接的固定销(30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建设用防护围栏,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立柱(102)相对一侧均焊接有插座(203),且两个插座(203)内均插接有安装台(204),所述置物框(201)通过螺栓安装于两个安装台(204)的上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建设用防护围栏,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底座(101)的内部均开设有穿孔,且电动推杆(402)的输出端通过穿孔贯穿底座(101)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建设用防护围栏,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轮(401)与电动推杆(402)的数量均为四个,且四个脚轮(401)与四个电动推杆(402)对称安装于两个底座(101)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建设用防护围栏,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立柱(102)的顶端均焊接有安装座(5),且两个安装座(5)的上表面均安装有照明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