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包括第一保护框(1)和第二保护框(2),其特征是:所述第一保护框(1)和第二保护框(2)的内部均设置有安装框(3),所述安装框(3)上固定设置有固定结构,所述固定结构包括螺纹杆(4)、固定块(5)和支撑架(6),所述固定结构设置有多个;
所述第一保护框(1)和第二保护框(2)的侧端均可拆卸地设置有保护结构,所述保护结构包括保护板(7)、气囊(8)和限位片(9),所述保护板(7)、气囊(8)和限位片(9)均设置有多个,所述第一保护框(1)和第二保护框(2)的侧端均固定设置有延长块(10),所述延长块(10)设置有多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安装框(3)的侧端固定设置有连接片(11),所述连接片(11)设置有多个,所述连接片(11)上开设有螺纹孔(12),所述支撑架(6)固定设置于安装框(3)上,所述固定块(5)与螺纹杆(4)之间通过轴承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安装框(3)上开设有散热孔(13),所述散热孔(13)设置有多个,所述安装框(3)上开设有与固定块(5)配合的通过孔(14),所述螺纹杆(4)穿过支撑架(6),且与支撑架(6)之间螺纹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一保护框(1)和第二保护框(2)上均固定设置有支撑板(15),所述支撑板(15)上固定设置有安装柱(16),所述保护板(7)设置于支撑板(15)上,所述气囊(8)设置于两个保护板(7)之间,所述限位片(9)设置于安装柱(16)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气囊(8)与两个保护板(7)之间均粘接连接,所述保护板(7)上开设有安装孔(17),所述安装孔(17)与安装柱(16)之间相互配合,所述安装柱(16)的顶端设置有螺纹,所述限位片(9)与安装柱(16)之间螺纹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一保护框(1)和第二保护框(2)的侧端可拆卸地设置有固定板(18),所述固定板(18)的下端固定设置于连接柱(19),所述延长块(10)上开设有连接孔(20),所述连接柱(19)的下端设置有螺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其特征是:所述连接柱(19)与连接孔(20)之间相互配合,所述固定板(18)通过连接柱(19)与螺母的配合安装于延长块(10)上,所述固定板(18)上固定设置有第一突出块(21),所述第一突出块(21)设置有多个。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照明用地下缆线保护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一保护框(1)和第二保护框(2)的上端均开设有滑槽(22),所述滑槽(22)内可拆卸地设置有散热块(23),所述散热块(23)设置有多个,所述散热块(23)上开设有通风孔(24),一个所述散热块(23)上固定设置有第二突出块(25),所述第二突出块(25)设置有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