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内部设置有对防止转运灯具时导致灯具损坏的防护机构(2),所述箱体(1)的顶部设置有提高箱体(1)密封性的密封组件(3);
所述防护机构(2)包括第一滑槽(201)、第二滑槽(202)、第一气囊(203)、第一支撑板(204)、第二支撑板(205)、第二气囊(206)和第三气囊(207),所述第一滑槽(201)和第二滑槽(202)均开设于箱体(1)的侧壁上,所述第一气囊(203)粘接于箱体(1)的底部,所述第一支撑板(204)和第二支撑板(205)分别滑动连接于第一滑槽(201)和第二滑槽(202)的内部,所述第二气囊(206)和第三气囊(207)分别粘接于第一支撑板(204)和第二支撑板(205)的顶部,所述第一滑槽(201)的长度大于第二滑槽(202)的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组件(3)包括密封盖(301)和缓冲垫(302),所述密封盖(301)铰接于箱体(1)的顶部,所述缓冲垫(302)粘接于箱体(1)的顶部,所述缓冲垫(302)的数量为两个且对称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底部栓接有便于对箱体(1)进行移动的万向轮(4),所述万向轮(4)的数量为四个且均匀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外壁上开设有安装槽(5),所述安装槽(5)的内部栓接有写字板(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外壁上栓接有推把(7),所述推把(7)的外部粘接有橡胶套(8),所述橡胶套(8)的外壁上开设有防滑槽(9),所述防滑槽(9)的数量为若干个且圆周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板(204)和第二支撑板(205)的顶部均栓接有便于移动第一支撑板(204)和第二支撑板(205)的把手(10)。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顶部粘接有磁块(11),所述密封盖(301)与磁块(11)磁性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灯具销售用转运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侧壁上栓接有固定块(12),所述固定块(12)的侧壁上粘接有防止密封盖(301)与箱体(1)之间产生碰撞的硅胶垫(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