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管道搬运装置,包括两个底板(14)、两个承重板(10)和管道本体(3),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承重板(10)的上表面均固定安装有电动液压推杆(9),每个所述承重板(10)的底面均开设有通孔(20),每个所述电动液压推杆(9)的输出端均贯穿通孔(20)并延伸至承重板(10)的下方,每个所述电动液压推杆(9)的输出端均固定安装有销轴座(8),每个所述销轴座(8)均通过销轴铰接有环形件(12),每个所述环形件(12)的外表面均固定安装有弧形吊钩(7),每个所述弧形吊钩(7)的内壁均与管道本体(3)的外表面相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管道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底板(14)的上表面均固定安装有两个支撑板(13),每个所述支撑板(13)的上表面均与承重板(10)的底面固定安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管道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支撑板(13)相互靠近的一侧面均固定安装有加固斜板(11),每个所述加固斜板(11)的上表面均与承重板(10)的底面固定安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管道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所述支撑板(13)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控制箱(6),所述控制箱(6)的内壁固定安装有控制器(19),每个所述电动液压推杆(9)均通过导线与控制器(19)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管道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6)的外表面通过合页铰接有箱门(4),所述箱门(4)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握把(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管道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底板(14)的底面均镶嵌有轴承(18),每个所述轴承(18)的内圈均固定安装有连接柱(15),每个所述连接柱(15)的底面均固定安装有第一车轮架(16),每个所述第一车轮架(16)的内壁均安装有前轮(17),每个所述底板(14)的底面均固定安装有第二车轮架(2),每个所述第二车轮架(2)的内壁均安装有后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