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污水处理用厌氧池,包括:主体模块(100)以及测量模块(2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模块(100)包括池体(110)、固定在池体(110)一侧且与池体(110)内腔连通的半圆壳(120)、一端嵌合在圆板壳内另一端伸出半圆壳(120)的清理柱(130)、安装在半圆壳(120)一侧的送出件(140)以及安装在半圆壳(120)顶端且与清理柱(130)一端固定连接的移动件(150),所述池体(110)的内底壁呈斜面设置;
所述测量模块(200)包括固定在池体(110)顶端的底板(210)、固定在底板(210)顶端的筒体(220)、活动设置在筒体(220)内腔且穿过底板(210)伸出的检测件(230)、安装在筒体(220)顶端且伸入筒体(220)内腔的激光测距仪(240)以及安装在池体(110)一侧的举升件(2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污水处理用厌氧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送出件(140)包括安装在半圆壳(120)一端且半圆壳(120)内腔连通的排污管道(141)以及安装在排污管道(141)上的电动阀(14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污水处理用厌氧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件(150)包括固定在半圆壳(120)顶端的第一电动伸缩杆(151)以及一端固定在第一电动伸缩杆(151)端部另一端与清理柱(130)端部固定连接的拉板(15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污水处理用厌氧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件(230)包括活动设置在筒体(220)内腔且端部穿过底板(210)伸入池体(110)内腔的支杆(231)以及固定在支杆(231)底端的配重板(23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污水处理用厌氧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件(250)包括固定在池体(110)一侧的第二电动伸缩杆(251)以及固定在第二电动伸缩杆(251)顶端的托板(25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市政污水处理用厌氧池,其特征在于,在支杆(231)顶端的一侧固定有伸出筒体(220)的凸起(2311),所述托板(252)的端部位于凸起(2311)的下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污水处理用厌氧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220)外面上开有通孔,所述凸起(2311)嵌合在通孔内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