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灯具生产用干燥装置,包括干燥舱(1),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舱(1)内部活动卡设有左右对称的转动管(5),处于右侧的所述转动管(5)右端开设有齿槽(6),所述转动管(5)之间架设有连接板(10),所述连接板(10)内安装有加热管(11),所述转动管(5)外侧设置有固定于干燥舱(1)内部的空心固定风管(7),所述固定风管(7)内壁上开设有风孔(8),所述固定风管(7)前侧通过连接管设置有风机(9),所述干燥舱(1)右侧面通过固定架(2)设置有驱动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生产用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第一驱动电机(4)、主动齿轮(3),所述第一驱动电机(4)设置于固定架(2)上,所述第一驱动电机(4)输出轴上安装有主动齿轮(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灯具生产用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齿轮(3)与下方的转动管(5)右端开设的齿槽(6)啮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生产用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舱(1)左右侧形成有前后对称的延伸板(15),处于同一侧的所述延伸板(15)之间架设有输送辊(16),两个所述输送辊(16)上套设有输送带(12),所述输送带(12)上开设有若干通孔(13),所述输送带(12)边缘设置有软质挡板(1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灯具生产用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处于干燥舱(1)右侧延伸板(15)上的所述输送辊(16)后端延伸贯穿延伸板(1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灯具生产用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处于干燥舱(1)右侧后方的所述延伸板(15)后侧面固定设置有第二驱动电机(17),所述第二驱动电机(17)输出轴与处于干燥舱(1)右侧延伸板(15)上的输送辊(16)后端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