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包括: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的中部转动安装有输送结构,输送结构的顶端可放置物料,所述输送结构用于实现物料的输送;
卡位结构,所述卡位结构安装于工作台的一侧且与物料之间滑动配合,用于将物料锁止在输送结构的中部位置;
提示装置,所述提示装置安装于工作台位于卡位结构的一侧且与物料之间滑动配合,用于对输送结构上料端的工作人员起到提示作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结构包括:安装轴,所述安装轴转动连接于工作台中部,安装轴位于工作台中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输送带轮,两输送带轮之间通过输送带传动连接;
驱动件,所述驱动件固定安装于工作台的一侧且与其中一安装轴之间传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的外部一端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的输出端与驱动间的输入端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位结构包括:连接轴,所述连接轴转动连接于工作台的一侧,连接轴的中部固定连接有安装块和连接块,安装块的侧面设置有若干卡位杆,连接块的中部设置有卡位槽,卡位杆和卡位槽均关于连接轴呈圆周阵列分布;
拨杆,所述拨杆铰接设置在工作台位于连接块的一侧,拨杆位于铰接点的一端设置有卡位块,卡位块与卡位槽之间相适配,拨杆远离铰接点的一侧设置有直槽口。拨杆位于工作台的一侧设置有弹性件,弹性件的两端分别与拨杆和工作台固定连接;
触杆,所述触杆滑动连接于工作台中部,触杆的一端设置有连接柱,连接柱与直槽口之间滑动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装置包括:提示灯,所述提示灯固定安装于工作台的一端;
触片,所述触片固定安装于工作台的一侧且与触杆的一端滑动配合,工作台位于触片位置设置有控制电源,控制电源,触片和提示灯之间通过连接导线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位于地面的一端固定安装有支撑底座,支撑底座关于工作台对称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施工用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选用金属合金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