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应用于车辆虚拟现实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虚拟现实展示系统包括处于上坡状态的车辆以及设于坡顶位置的路侧传感器,所述车辆包括第一A柱、第二A柱、设于所述第一A柱的第一显示装置以及设于所述第二A柱的第二显示装置,所述第一显示装置及第二显示装置均具有可调节状态,所述方法包括:获取所述车辆在上坡过程中与所述路侧传感器的距离参数;
在所述车辆与所述路侧传感器的距离值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获取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
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从所述第一显示装置及第二显示装置中确定目标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目标显示装置为驾驶员视线方向对应A柱上的显示装置;
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判断所述目标显示装置是否在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或者能否调整至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其中,所述最佳视角位置所在平面与所述目标显示装置的显示界面平行;
确定所述目标显示装置不在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并且不能调整至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在所述最佳视角位置展示A柱盲区场景的虚拟三维图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车辆与所述路侧传感器的距离值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在所述坡顶位置的正上方展示车辆的虚拟三维模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辆与所述路侧传感器的距离值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所述车辆在上坡过程中的视线能见度,所述视线能见度用于表征车辆在上坡过程中能够清晰看到的最远距离;
确定所述车辆与所述路侧传感器的距离值大于或等于所述视线能见度,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在所述坡顶位置的正上方展示车辆的虚拟三维模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虚拟现实展示系统还包括设于坡顶的警示接收器,在所述车辆与所述路侧传感器的距离值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所述警示接收器接收到的警示信号强度;
确定所述警示接收器接收到的警示信号强度小于或等于信号强度阈值,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在所述坡顶位置的正上方展示车辆的虚拟三维模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还包括设于后视镜的第一摄像装置及第二摄像装置,所述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在所述最佳视角位置展示A柱盲区场景的虚拟三维图像,包括: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从所述第一摄像装置及第二摄像装置中确定目标摄像装置,其中,所述目标摄像装置为驾驶员视线方向对应后视镜上的摄像装置;
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调整所述目标摄像装置的拍摄角度以得到A柱盲区场景的目标道路图像;
将所述目标道路图像进行虚拟现实处理以在所述最佳视角位置展示A柱盲区场景的虚拟三维图像,其中所述虚拟三维图像为所述目标道路图像的虚拟三维图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目标显示装置是否在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或者能否调整至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之后,还包括:确定所述目标显示装置在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控制所述目标显示装置显示A柱盲区场景图像;或者,确定所述目标显示装置不在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但能调整至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控制所述目标显示装置移动至所述最佳视角位置并显示A柱盲区场景图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还包括设于后视镜的第一摄像装置及第二摄像装置,所述控制所述目标显示装置移动至所述最佳视角位置并显示A柱盲区场景图像,包括: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从所述第一摄像装置及第二摄像装置中确定目标摄像装置,其中,所述目标摄像装置为驾驶员视线方向对应后视镜上的摄像装置;
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调整所述目标摄像装置的拍摄角度以得到A柱盲区场景的目标道路图像;
控制所述目标显示装置移动至所述最佳视角位置并将所述目标道路图像显示于所述目标显示装置。
8.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包括:获取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的眼部位置以及头部位姿;
根据所述眼部位置以及所述头部位姿,获得所述驾驶员的视线方向。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判断所述目标显示装置是否在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或者能否调整至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包括:获取所述车辆驾驶员预先输入的眼睛视角范围,其中,所述眼睛视角范围包括左右方向视角范围或上下方向视角范围;
根据所述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方向及眼睛视角范围确定最佳视角范围;
当所述目标显示装置在所述最佳视角范围内或能够完全移动至所述最佳视角范围内时,判断所述目标显示装置在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或者能调整至驾驶员的最佳视角位置。
10.一种虚拟现实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及处理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代码,所述处理器用于调用所述程序代码,以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