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的安全吊篮,包括吊篮(1),其特征在于:所述吊篮(1)内部的两侧均设置有传动箱(2),所述传动箱(2)的内部活动连接有滑轮(3),且延伸至传动箱(2)的前侧,所述滑轮(3)的后侧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连接杆(4),所述连接杆(4)的后侧活动连接有移动杆(5),所述传动箱(2)的前侧开设有与连接杆(4)和移动杆(5)配合使用的连接槽(6),所述移动杆(5)的顶部设置有卡紧机构(7),所述连接杆(4)的后侧设置有缓冲机构(8)。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的安全吊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紧机构(7)包括按钮(701)、两个卡块(702)和第一弹簧(703),所述按钮(701)与移动杆(5)的内部活动连接,且延伸至传动箱(2)的顶部,所述卡块(702)均与按钮(701)的两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弹簧(703)与按钮(701)的底部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的安全吊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机构(8)包括伸缩杆(801)、伸缩槽(802)和第二弹簧(803),所述伸缩杆(801)与连接杆(4)的后侧固定连接,所述伸缩槽(802)开设于移动杆(5)的前侧,所述第二弹簧(803)与伸缩杆(801)的表面活动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的安全吊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槽(6)内壁的顶部开设有与卡块(702)配合使用的卡槽(9),所述卡槽(9)的数量设置为若干个。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的安全吊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箱(2)的顶部开设有与按钮(701)配合使用的开口(10),且与若干个卡槽(9)连通。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的安全吊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801)的后侧固定连接有限位板(11),所述伸缩槽(802)的内壁开设有与限位板(11)配合使用的限位槽(12)。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的安全吊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11)的后侧固定连接有第三弹簧(13),所述第三弹簧(13)与限位槽(12)的内壁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