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施工警示装置,包括警示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板(1)的一侧设有第一支撑杆(2),所述第一支撑杆(2)的内部设有第二支撑杆(3),所述第一支撑杆(2)的内部设有第一弹簧(4),所述第一弹簧(4)设在第二支撑杆(3)的顶部,所述第二支撑杆(3)的底部设有L型连接板(21),所述L型连接板(21)的底部设有配重块(5),所述L型连接板(21)的一侧设有滑轮(6),所述警示板(1)的一侧设有限位板(7),所述滑轮(6)设在限位板(7)的顶部,所述警示板(1)的内部设有第二弹簧(8),所述第二弹簧(8)的数量设置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二弹簧(8)关于警示板(1)的竖直中心线呈线性阵列状均匀分布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板(1)的内部设有第一限位杆(9),所述第二弹簧(8)设在第一限位杆(9)的一端,所述警示板(1)的内部设有复位板(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板(1)的内部设有定位杆(11),所述复位板(10)设在定位杆(11)的外侧,所述警示板(1)的底部设有底座(1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2)的内部设有螺杆(13),所述螺杆(13)的外侧螺纹连接有连接板(14),所述连接板(14)设在底座(12)的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市政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2)的内部设有第二限位杆(15),所述连接板(14)设在第二限位杆(15)的外侧,所述连接板(14)的一端设有支撑板(1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市政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6)的底部设有底板(17),所述底板(17)设在底座(12)的内部,所述底板(17)的底部设有凸钉(18)。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市政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2)的底部设有万向轮(19),所述螺杆(13)的顶部设有转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