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砂布烘干装置,包括烘干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室内设有上部晾杆输送机构、下部回杆机构、供杆机构、下杆机构以及多根晾杆;所述供杆机构布置在所述烘干室的砂布进料侧并且衔接所述上部晾杆输送机构的入口端与所述下部回杆机构的出口端,所述下杆机构布置在所述烘干室的砂布出料侧并且衔接所述上部晾杆输送机构的出口端与所述下部回杆机构的入口端,以致在所述烘干室内形成晾杆流转通道,各所述晾杆依次流转在所述晾杆流转通道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砂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杆机构包括用于从所述下部回杆机构上接收晾杆的取杆单元以及用于将晾杆从所述取杆单元转运至所述上部晾杆输送机构处的晾杆交接单元。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砂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晾杆交接单元包括第一链轮机构,所述第一链轮机构包括第一传动链条和多个第一传动链轮,所述第一传动链条上设有多个第一取杆钩,其中一个第一传动链轮为布置于上部晾杆输送机构入口处的输出链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砂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链轮包括轮座以及通过轮轴转动安装在所述轮座上的轮体,所述轮座的顶端开设有容置槽并于所述容置槽内安置有托杆,所述托杆的轴线与所述轮体的轴线平行,所述托杆的顶端凸出于所述容置槽并且高于所述轮体的顶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砂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轮座上设有两个容置槽并于两个容置槽内分别安置有托杆,所述两个容置槽相对于经过轮体轴线的竖向基准面对称设置。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砂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杆单元包括传输方向为竖向的第二链轮机构,所述第二链轮机构包括第二传动链条以及沿竖向依次布设的多个第二传动链轮,所述第二传动链条上设有多个第二取杆钩;所述第一链轮机构包括相邻于所述第二链轮机构布置的竖向传输段,并且所述第一链轮机构的传输速度大于所述第二链轮机构的传输速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砂布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室的底部设有进风道,所述烘干室的顶部设有回风道,所述烘干室连接有抽风机构,所述回风道通过回风管与所述抽风机构连接。
8.一种砂布生产系统,包括开卷机、上胶机、植砂机和烘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装置采用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砂布烘干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