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木门板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送料机构,用于沿第一方向传送木门板;
支架,设置在所述送料机构的一侧;
行走装置,沿第二方向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支架上,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
第一锯片,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行走装置上,并朝向所述送料机构,用于在木门板的侧面形成导向槽;
第二锯片,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行走装置上,并朝向所述送料机构,在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二锯片位于所述第一锯片的下游,且与所述第一锯片间隔设置,所述第二锯片的轴向与所述第一锯片的轴向平行,所述第二锯片用于对所述导向槽加工形成滑槽;
其中,所述第一锯片的至少部分和所述第二锯片的至少部分均延伸至所述送料机构的上方,且所述第二锯片延伸至所述送料机构上方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锯片延伸至所述送料机构上方的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上设置有沿所述第二方向形成的轨道,所述行走装置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轨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锯片在与木门板的切点处的速度方向与所述送料机构的传送方向相反;所述第二锯片在与木门板的切点处的速度方向与所述送料机构的传送方向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送料机构包括:传送辊,用于承载木门板,且使木门板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与所述第一锯片和所述第二锯片相对移动;
限位装置,与所述传送辊配合对木门板起到限位作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为设置在所述传送辊上方的挤压辊,所述挤压辊用于限制木门板沿所述第二方向上的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为设置在所述传送辊背向所述支架的一侧的挡板,所述挡板用于限制木门板沿所述传送辊的轴向上的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锯片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第一锯片之间同轴设置,且在轴向上间隔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锯片在轴向上的高度位于两个所述第一锯片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锯片的厚度小于两个所述第一锯片彼此相背的两侧面之间的垂直间距。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槽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锯片的中心轴至所述行走装置的垂直距离和所述第二锯片的中心轴至所述行走装置的垂直距离相同,所述第一锯片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锯片的直径,所述第一锯片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锯片的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