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包括快换组件(1)、支架主体(2)和装载车(3),其特征在于:所述装载车(3)固定连接在快换组件(1)的前侧,所述快换组件(1)卡接在支架主体(2)的内部;
所述支架主体(2)包括铲斗(201)、固定板(202)、限位柱(203)和调节板(204),所述固定板(202)栓接在铲斗(201)的前侧,所述限位柱(203)固定连接在固定板(202)的内部,所述调节板(204)栓接在铲斗(201)的前侧并与限位柱(203)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202)数量为四个,且两个为一组分布在铲斗(201)的前侧,所述固定板(202)内部的底部开设有连接孔(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板(204)的数量为两个,且均匀分布在限位柱(203)的表面,所述调节板(204)内部的前侧开设有调节孔(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换组件(1)包括卡接伸缩柱(101)、液压杆(102)和连接柱(103),所述卡接伸缩柱(101)固定连接在装载车(3)的后侧,所述液压杆(102)固定连接在装载车(3)的后侧,所述连接柱(103)固定连接在装载车(3)的后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杆(102)的后侧固定连接有第一伸缩装置(6),所述第一伸缩装置(6)卡接在调节孔(5)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伸缩柱(101)内部的后侧开设有与限位柱(203)配合使用的卡接槽(7),所述卡接槽(7)卡接在限位柱(203)的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柱(103)的后侧固定连接有第二伸缩装置(8),所述第二伸缩装置(8)卡接在连接孔(4)的内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快换支架结构的装载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铲斗(201)的前侧固定连接有配合块(9),所述配合块(9)栓接在支架主体(2)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