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托盘,包括托盘本体,开设在托盘本体下侧的通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盘本体上侧开设有方槽,所述方槽四角均固定设有固定台,四个所述固定台上侧均固定设有铰接座,四个所述铰接座均铰接有支撑杆,四个所述支撑杆侧壁均开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圆环槽,四个所述支撑杆套设有若干与所述圆环槽相匹配的圆环,同一水平面相邻的两个所述圆环之间均固定设有拉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上侧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滑动设有方杆,所述支撑杆上侧固定设有两个圆弧台,两个所述圆弧台相对一侧均开设有方槽,两个所述方槽向下延伸至所述滑槽底部,所述方杆下端固定设有两个与所述方槽相匹配的圆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上下两侧均开设有螺纹槽,所述托盘本体开设有与所述螺纹槽相匹配的圆孔,所述圆孔转动安装有螺杆,所述螺杆与所述螺纹槽螺纹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上侧固定设有方块,所述方杆与相邻所述支撑杆上的所述方块之间通过螺栓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杆的长度大于所述滑槽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