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包括空气治理机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治理机本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延伸板(2),所述空气治理机本体(1)的顶部开设有收纳槽(3),所述收纳槽(3)的内部设置有便携手柄(4),所述延伸板(2)内腔的底部设置有便携滑轮(5),所述便携手柄(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机构包括第一齿板(601),所述第一齿板(601)的一侧啮合连接有齿轮(602),所述齿轮(602)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柱(603),所述限位柱(603)的一端与延伸板(2)的内壁活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602)的一侧啮合连接有第二齿板(604),所述第二齿板(604)两端的一侧活动连接有支撑柱(605),所述支撑柱(605)的一端与延伸板(2)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便携滑轮(5)固定连接于支撑柱(605)的外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槽(3)内壁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7),所述固定板(7)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卡扣(8),所述固定卡扣(8)将便携手柄(4)卡接在收纳槽(3)的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齿板(604)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9),所述延伸板(2)内壁的两侧均开设有配合限位板(9)使用的限位槽(10)。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605)的外侧固定连接有支撑套(11),所述支撑套(11)的一侧与延伸板(2)的内壁滑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治理机本体(1)顶部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插销套(12),所述插销套(12)的一侧设置有插销杆(1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杀病毒空气治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销杆(13)的一端穿过插销套(12)并延伸至插销套(12)的一侧,所述第一齿板(601)的一侧开设有配合插销杆(13)使用的插销槽,所述插销槽与插销杆(13)间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