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用防洪警示牌,包括有支撑杆(1)、透明防护壳(2)、警示板(3)和调节环(11),透明防护壳(2)下部中间连接有调节环(11),调节环(11)内侧下部螺纹式设置有支撑杆(1),透明防护壳(2)内侧上部滑动式设置有用于起警示作用的警示板(3),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照明机构,警示板(3)上设置有用于起照明作用的照明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防洪警示牌,其特征在于,照明机构包括有LED灯条(5)和太阳能板(6),警示板(3)前后两侧均安装有LED灯条(5),警示板(3)顶部左右两侧均安装有太阳能板(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防洪警示牌,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固定环(7)、连接板(8)和限位钉(9),支撑杆(1)下部滑动式设置有固定环(7),固定环(7)外侧均与间隔转动式设置有三个连接板(8),三个连接板(8)下部均螺纹式设置有用于增强稳定性的限位钉(9)。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防洪警示牌,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把手(4),警示板(3)顶部中间连接有把手(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防洪警示牌,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调节板(10),三个限位钉(9)外侧均连接有用于更换支撑杆(1)的调节板(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防洪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支撑杆(1)底部为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