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包括座体(1)和壳体(2),所述壳体(2)的远端(21)呈透光设置,所述座体(1)内设置有第一镜筒(11)、第二镜筒(12)以及第三镜筒(13),所述第一镜筒(11)、所述第二镜筒(12)以及所述第三镜筒(13)的影像端位于所述座体(1)的同一侧,所述第一镜筒(11)的光轴与所述第三镜筒(13)的光轴呈相交设置,所述第二镜筒的光轴通过所述第一镜筒(11)的光轴与第三镜筒(13)的光轴相交形成的交点,所述壳体(2)与所述座体(1)固定且罩设所述第一镜筒(11)、所述第二镜筒(12)以及所述第三镜筒(13)的物侧端,所述第一镜筒(11)和所述第二镜筒(12)的同一端分别设有端座(3),所述第一镜筒(11)的端座(3)上设置有投影光源(31),所述第二镜筒(12)的端座(3)上设置有照明光源(32),所述第二镜筒(12)设置于所述第一镜筒(11)和所述第三镜筒(13)之间,所述第一镜筒(11)用于将预设图案投射至目标物体上,所述第二镜筒(12)用于对所述目标物体进行照明,所述第三镜筒(13)用于接收所述目标物体反射的所述预设图案;
所述第一镜筒(11)内设置有第一透镜组(111),所述第一透镜组(111)包括依次设置于所述投影光源(31)出光方向上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1111)、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1112)、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1114)、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四透镜(1115)、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五透镜(1116)以及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镜(1117),所述第一透镜组(111)还包括微距分辨率板(1113),所述微距分辨率板(1113)设置于所述投影光源(31)的出光路径上;
所述第二镜筒(12)内设置第七透镜(121),所述第七透镜(121)设置于所述照明光源(32)的出光路径上;
所述第三镜筒(13)内设置有第二透镜组(131)和取像组件(132),所述取像组件(132)设置于所述第二透镜组(131)的出光方向上,所述第二透镜组(131)包括依次沿取像光线传播方向上设置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八透镜(1311)、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九透镜(1312)、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十透镜(1313)、孔径光阑(1314)、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十一透镜(1315)、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十二透镜(1316)以及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十三透镜(1317),所述第二透镜组(131)会聚由物体反射的取像光束,所述取像组件(132)用于对所述取像光束进行分光,并将分光后得到的多束光线传输至不同传感器中,以实现三维数据采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镜筒(13)的光轴与所述第一镜筒(11)的光轴相交形成的交点位于所述壳体(2)外,所述壳体(2)的内径自所述座体(1)的一侧向远离所述座体(1)的一侧呈缩小设置,所述第二镜筒(12)设置于所述第一镜筒(11)与所述第三镜筒(13)之间的腰部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镜筒(12)的端部与所述壳体(2)的远端(21)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一镜筒(11)或者所述第三镜筒(13)的端部与所述壳体(2)的远端(21)的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拆卸设置的防雾外壳(4),所述防雾外壳(4)罩设在壳体(2)的端部,所述防雾外壳(4)包括有反射镜(41),所述反射镜(41)与所述壳体(2)的远端(21)相对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像组件(132)包括分束棱镜(1321)、第一传感器(1322)以及第二传感器(1323),所述第一传感器(1322)设置于所述分束棱镜(1321)出射第一光束的端面,所述第二传感器(1323)设置于所述分束棱镜(1321)出射第二光束的端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束棱镜(1321)包括第一棱镜和第二棱镜,所述第一棱镜和所述第二棱镜胶合面镀设半透半反膜,所述分束棱镜(1321)入光面镀设420‑900nm的增透膜,所述第一棱镜用于出射第一光束,且出射第一光束的端面镀设750‑900nm的增透膜,所述第二棱镜用于出射第二光束,且出射第二光束的端面镀设420‑675nm的增透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1111)的物侧面为平面,所述第一透镜(1111)的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二透镜(1112)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所述第三透镜(1114)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所述第四透镜(1115)的物侧面为凸面,所述第四透镜(1115)的像侧面为凹面;所述第五透镜(1116)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凹面,所述第六透镜(1117)的物侧面和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八透镜(1311)的物侧面均为凸面,所述第八透镜(1311)的像侧面为平面;所述第九透镜(1312)的物侧面和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十透镜(1313)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凹面;所述第十一透镜(1315)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凹面;所述第十二透镜(1316)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所述第十三透镜(1317)的物侧面为凹面,所述第十三透镜(1317)的像侧面为凸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1116)和所述第六透镜(1117)组成第一胶合透镜,所述第九透镜(1312)和所述第十透镜(1313)组成第二胶合透镜,所述第十一透镜(1315)和所述第十二透镜(1316)组成第三胶合透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持式口腔扫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九透镜(1312)、所述第十透镜(1313)与所述第十一透镜(1315)、第十二透镜(1316)关于所述孔径光阑(1314)对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