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路灯手井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手井内且与手井的内部固定连接的支撑机构、与支撑机构通过固定机构可拆卸连接且用于封堵手井的盖板机构、用于使盖板机构与支撑机构锁扣并防止盖板机构与手井脱离使电缆和盖板机构被盗窃的锁扣机构,盖板机构拆卸后手井结构无损坏,所述支撑机构包括两端位于手井内部且水平设置的支撑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路灯手井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设置至少两根,至少两根支撑杆相互平行且均位于水平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路灯手井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机构包括盖板,所述盖板的厚度大于6mm,盖板位于手井内,盖板外侧面与手井壁之间的距离为30~
40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路灯手井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位于盖板上的第一固定孔、位于支撑杆上的第二固定孔、穿过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的固定螺栓、与固定螺栓螺纹连接且使固定螺栓与盖板和支撑杆固定连接的固定螺母。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路灯手井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机构包括位于盖板上的贯穿孔、穿过贯穿孔使盖板和支撑杆锁扣的锁链、用于使锁链两端扣合固定的锁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路灯手井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机构设置至少两个,至少两个锁扣机构在盖板上对称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市政路灯手井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链采用若干链环首尾依次套接,所述链环的孔径大于20mm,所述锁链的长度为200‑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