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红木家具加工用抛光机,包括凹型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型架(1)上端外表面的左侧固定安装有第一抛光组件(2),所述凹型架(1)上端外表面的右侧固定安装有第二抛光组件(3),所述凹型架(1)下端外表面的左右两侧固定安装有基座板(6),所述凹型架(1)下端外表面的中部设置有第三抛光组件(4),所述第三抛光组件(4)的下部设置有辅助送料组件(5),且所述第一抛光组件(2)包括第一打磨辊(7)、第一转动轴(8)、第一伺服电机(9)与第一安装板(10),所述第二抛光组件(3)包括第二伺服电机(11)、第二安装板(12)、第二转动轴(13)与第二打磨辊(14),所述第一安装板(10)固定安装于凹型架(1)上端外表面的左侧,所述第二安装板(12)固定安装于凹型架(1)上端外表面的右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加工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伺服电机(9)固定安装于第一安装板(10)上端外表面的左侧,所述第一转动轴(8)位于第一伺服电机(9)的下端外表面,所述第一打磨辊(7)固定安装于第一转动轴(8)的下端外表面,所述第二伺服电机(11)固定安装于第二安装板(12)的一侧外表面,所述第二转动轴(13)位于第二伺服电机(11)的一端外表面,所述第二打磨辊(14)固定安装于第二转动轴(13)的一端外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加工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动轴(8)与第一安装板(10)之间设置有密封轴承,所述第一转动轴(8)通过密封轴承与第一安装板(10)活动连接,所述第二转动轴(13)与第二安装板(12)之间设置有密封轴承,所述第二转动轴(13)通过密封轴承与第二安装板(12)活动连接,所述第一转动轴(8)与第一伺服电机(9)、第二转动轴(13)与第二伺服电机(11)之间均设置有联轴器,所述第一转动轴(8)的上端外表面通过联轴器与第一伺服电机(9)的下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转动轴(13)的一端外表面通过联轴器与第二伺服电机(11)的一端外表面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加工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抛光组件(4)包括步进电机(17)、从动轴(15)、第三打磨辊(16)与主动轴,所述步进电机(17)固定安装于凹型架(1)一侧外表面的下部,所述主动轴位于步进电机(17)的一端外表面,且所述第三打磨辊(16)的一端外表面与主动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三打磨辊(16)的另一端外表面与从动轴(15)的一端外表面固定连接,且所述从动轴(15)、主动轴与凹型架(1)之间设置有密封轴承,所述从动轴(15)、主动轴均通过密封轴承与凹型架(1)活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加工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送料组件(5)包括转动辊(18)、活动块(19)、固定块(20)、电动伸缩杆(21)、活动腔(22)、轴承支座(23)与连接轴(24),且所述活动块(19)位于转动辊(18)的左右两端,所述固定块(20)位于活动块(19)的下部,所述固定块(20)的下端外表面与基座板(6)上端外表面的一侧固定连接,所述活动腔(22)开设于活动块(19)的下端外表面,所述电动伸缩杆(21)位于活动腔(22)内部的前后两侧,所述轴承支座(23)固定安装于活动块(19)一侧外表面的上部,所述连接轴(24)位于轴承支座(23)与转动辊(18)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加工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伸缩杆(21)的上端外表面与活动腔(22)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电动伸缩杆(21)的下端外表面与固定块(20)的上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所述活动块(19)通过活动腔(22)与固定块(20)的外壁滑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