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废渣无害化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炉体(1),所述炉体(1)为长方体状壳体,顶部具有排烟系统(11),所述炉体(1)侧壁的上部安装有加料斗(2),所述炉体(1)侧壁开设有供加料斗(2)进料的料口,所述炉体(1)内部对应料口位置安装有第一布料架(3);
所述第一布料架(3)由多个条状的板条(31)阵列排放安装而成,所述板条(31)两端均固定于同一支撑杆(32)组成整体,整体第一布料架(3)为板状,板条(31)之间的间隙用于废渣掉落,所述支撑杆(32)端部固定于炉体(1)内侧壁,使整个第一布料架(3)固定于炉体内部,所述第一布料架(3)一侧对应承接料口的位置,另一侧在炉体(1)内向下斜切延伸;
所述炉体(1)内侧壁对应第一布料架(3)的下方安装有助燃器(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废渣无害化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中第一布料架(3)为两个,左右对称安装,两侧第一布料架(3)向中央切斜设置,对应炉体(1)设置有两个料口,料口的位置均配置有加料斗(2),两侧第一布料架(3)的相对侧具有槽口,所述炉体(1)对应两侧第一布料架(3)的下方均安装有助燃器(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废渣无害化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对应两侧第一布料架(3)的上方均安装有拨动装置(33),所述拨动装置由转轴和拨齿组成,所述转轴上的拨齿与板条间的缝隙对应,所述炉体(1)安装有驱动转轴转动的电机(3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废渣无害化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料斗(2)中对应料口的位置安装有螺旋状布料辊(21),所述布料辊(21)通过炉体(1)单侧对应的电机(34)进行驱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废渣无害化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内腔中,对应两侧第一布料架(3)的下方安装有第二布料架(5),所述第二布料架(5)呈倒V型,第二布料架(5)中央高侧对应两侧第一布料架(3)之间的槽口,炉体(1)对应第二布料架(5)的下方也安装有助燃器(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废渣无害化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底部安装有灰斗(12),灰斗(12)可拆卸安装有端盖(13),所述炉体(1)底部通过支架支撑并架高。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一种废渣无害化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燃器(4)连接有空气管和燃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