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废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炉体和支撑机构,所述炉体设置在支撑机构上,所述炉体的两侧分别设有一个连接件;
所述支撑机构包括支座和支撑单元,所述支撑单元有两个,两个支撑单元分别设置在支座的两侧,所述炉体设置在支座上,两个支撑单元对应设置在两个连接件的正下方;
所述支撑单元包括支杆和撑杆,所述支杆的一端与支座铰接,所述撑杆位于支杆下方,所述撑杆的一端与支杆的中部铰接,所述撑杆的另一端与支座抵靠,所述支座上对应支杆的位置由上至下依次设有若干凹槽,所述支杆的一端位于其中一个凹槽内,所述支杆的远离支座的一端位于连接件的一侧的下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的远离支座的一端设有半圆环形托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