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携式建筑施工激光测距装置,包括上侧敞口设置的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内活动设置有测距仪本体(2),所述壳体(1)两侧的中部均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转动设有对测距仪本体(2)定位的定位件,所述壳体(1)内腔底侧固定有与测距仪本体(2)下侧接触的水囊(3);
所述壳体(1)侧面靠近测距仪本体(2)测量端的位置开设有通孔,且通孔贯穿并延伸至壳体(1)的上侧,所述壳体(1)的侧面转动设置有对通孔进行密封的密封板(6),所述壳体(1)的侧面还转动安装有对敞口密封的盖板(9),所述盖板(9)侧面设置有对密封板(6)限位的限位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建筑施工激光测距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包括转动安装在安装槽内的减震器(4),所述减震器(4)的伸缩端固定有与测距仪本体(2)侧面接触的定位板(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建筑施工激光测距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固定在盖板(9)侧面的限位板(10),所述密封板(6)的侧面设置有与限位板(10)相互卡接的移动板(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建筑施工激光测距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板(6)的侧面开设有滑槽,所述移动板(7)滑动安装在滑槽内,且滑槽内设置有推动移动板(7)向外滑动的弹性件(8),所述限位板(10)靠近密封板(6)的一侧为向下倾斜的斜面,所述移动板(7)靠近限位板(10)的一侧与斜面相互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建筑施工激光测距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上侧开设的第一卡槽内固定有第二磁体(12),所述盖板(9)侧面的第二卡槽内固定有与第二磁体(12)相互吸附的第一磁铁(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建筑施工激光测距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9)的侧面均匀设置有对测距仪本体(2)限位的固定板(1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建筑施工激光测距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下侧面固定有绑带(13),所述壳体(1)的两侧均开设有矩形槽,所述矩形槽内转动安装有支撑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