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斜顶部件和直顶部件;
所述斜顶部件,包括倾斜支撑体及连接于所述倾斜支撑体一端的顶块,所述倾斜支撑体靠近所述顶块的一端开设有凹槽;所述顶块封闭所述凹槽;
所述顶块的侧面上具有用于成型所述注塑产品侧面上的键位孔的凸块;所述顶块远离所述倾斜支撑体的一端用以与所述注塑产品的正面相接触;
所述直顶部件嵌入所述凹槽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直顶部件远离所述凹槽底部的一端在外边缘处设有缺角结构,所述缺角结构用于与所述注塑产品侧面键位孔外端的连接横梁相接触,并限制所述连接横梁走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缺角结构为
90°缺角结构,包括一平行于所述注塑产品正面的第一端面,和一垂直于所述注塑产品正面的第二端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面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一端面的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任一项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顶部件的顶出方向为沿着所述倾斜支撑体相对于所述注塑产品的正面的倾斜方向;所述直顶部件的顶出方向为垂直于所述产品正面的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顶部件的顶出方向与所述直顶部件的顶出方向之间具有一夹角,所述夹角的角度范围是3~1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直顶部件靠近所述凹槽底部的一端与所述凹槽的底部相接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底部的面积小于所述直顶部件靠近所述凹槽底部的一端的面积。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直顶部件远离所述凹槽底部的一端与所述顶块相接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注塑产品脱模辅助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行位,所述行位的移动方向与所述侧面相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