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全景镜头组、缓冲架、支撑架和操控把手,所述全景镜头组包括正三棱锥型,所述缓冲架包括至少三根缓冲杆,所述全景镜头组设置在缓冲架的三根缓冲杆顶端,所述支撑架包括三角形,所述缓冲杆的尾端分别连接在支撑架的三个角上,所述支撑架上设置有显示装置,所述操控把手设置在支撑架下方,所述全景镜头组包括一个朝上设置的广角摄像头和至少三个朝斜下设置的广角摄像头,所述全景镜头组下方设置有连接孔和数据孔,所述连接孔与缓冲架螺纹连接,所述数据孔通过数据线与显示装置连接;
所述缓冲杆的上端设置有连接头,所述连接头外侧设置有螺纹,所有所述连接头收紧在一起时能够组成圆柱型,所述缓冲杆的下端设置有第一连接耳;
所述支撑架设置在缓冲架下方,所述支撑架从上到下包括第二连接耳、缓冲座、三角架和连接座,所述第二连接耳与第一连接耳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接耳下面与缓冲座连接,所述缓冲座上端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中设置有涡卷弹簧,所述第二连接耳下端插入涡卷弹簧中间位置,所述三角架中间连接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中间设置有朝下的连接槽;
所述操控把手设置在支撑架下方,所述操控把手包括连接部和手持部,所述连接部包括横架和设置在横架中间朝上的连接凸头,所述连接凸头能够插入连接槽中,所述手持部包括两个,分别垂直设置在横架两端尽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角摄像头分别设置在全景镜头组的四个角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角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大于12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孔包括USB接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的三角架外侧设置有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的长度不大于支撑架的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的后边与支撑架为转动连接,所述显示装置能够围绕支撑架旋转90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背后设置有数据线与全景镜头组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的三角架外侧与显示装置相邻位置设置有手机卡爪,所述卡爪包括左爪、右爪、下爪和固定壳,所述左爪、右爪的末端向外弯曲,所述下爪的下端也向外弯曲,所述左爪、右爪和下爪设置在固定壳中,所述固定壳的背部与三角架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爪、右爪和下爪的内端设置有直齿条,所述左爪、右爪和下爪的内端交错处设置有齿轮,所有所述直齿条与齿轮啮合连接在一起。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电影制作的全景摄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全景镜头组内部设置有无线连接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