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对木板进行加工的加工机构;所述加工机构包括在木板一侧的第一面加工出第一预定形状的第一加工装置;所述第一加工装置包括对木板的第一面进行铣切的第一铣切装置,所述第一铣切装置包括第一铣切部;所述第一铣切部包括第一铣刀、第二铣刀和第三铣刀,所述第三铣刀外圆周面的上部形成环绕第三铣刀外圆周面设置的弧形凹槽;所述第一铣刀、第二铣刀和第三铣刀沿木板的切割方向依次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铣切部还包括驱动第一铣刀转动的第一转动电机,驱动第二铣刀转动的第二转动电机,和驱动第三铣刀转动的第三转动电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工装置还包括在木板的第一面的铣切处加工让位槽的第二铣切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铣切装置包括在预定位置进行铣切的第二铣切部,和驱动第二铣切部转动的第一转动驱动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铣切部包括铣刀安装座,和多个装配于铣刀安装座上的第一切割部;所述铣刀安装座包括多个铣刀安装块;多个所述铣刀安装块环绕第二铣切部的旋转中心等间距设置,各铣刀安装块的短边与相邻的铣刀安装块的长边相连接;所述第一切割部包括第一铰接座和第四铣刀,所述第四铣刀和第一铰接座转动连接;多个第一铰接座分别设于各相邻的铣刀安装块处于外侧的连接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一切割部环绕第二铣切部的中心轴并沿切割面的长度方向交错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一切割部形成的切割面的长度尺寸大于木板的长度尺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机构还包括在木板另一侧的第二面加工出第二预定形状的第二加工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工装置包括对木板的第二面进行铣切的第三铣切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环保木地板绿色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铣切装置包括第三铣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