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具用自攻螺丝,其特征在于,包括承接部、头部和延伸部,所述头部可分离式地连接承接部的上表面,所述头部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三连接部,所述延伸部为一柱体,所述延伸部垂直于承接部的下表面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家具用自攻螺丝,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设置于头部的下表面,所述第二连接部设置于承接部的上表面,所述第一连接部与第二连接部相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家具用自攻螺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包括凸台、凸块和第一磁性层;
所述凸台同心设置于头部的下表面;
所述凸块设置至少一个,所述凸块设置于凸台的侧壁上;
所述第一磁性层设置于凸台的下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家具用自攻螺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包括连接槽、侧槽和第二磁性层;
所述连接槽同心设置于承接部的上表面;
所述侧槽设置至少一个,所述侧槽设置于连接槽的侧壁上;
所述第二磁性层设置于连接槽的底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家具用自攻螺丝,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包括螺杆,所述螺杆垂直于承接部的下表面设置,所述螺杆外壁上设置连续的螺纹。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家具用自攻螺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连接部包括槽体,所述头部设置有多个,多个的所述头部的上表面上分别设置有一字型、十字型、内六角型的槽体。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家具用自攻螺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连接部包括弧状凸条,所述凸条设置于头部的上表面,所述凸条的圆心与头部的上表面的圆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