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熔窑和向熔窑内进料的进料部,熔窑远离进料部的一方设置有出料口,所述熔窑靠近出口的一侧设有可运动的搅拌部,所述搅拌部包括主管和支管,主管的一端设有进水口;所述支管固定在主管外壁上,且支管的一端设置有出水口,支管的另一端与主管连通,该连通处位于主管远离进水口的一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搅拌部还包括转动件和偏心设置在转动件上的连接柱,转动件和主管通过连接柱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的管径大于支管的管径,且主管位于支管的上方,支管伸入到玻璃液内对玻璃液进行搅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管的另一端穿过主管,出水口位于靠近进水口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管与主管外壁焊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上还设置有用于固定支管的U形固定部,支管穿过U形固定部,且U形固定部的两个端部与主管外壁焊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固定部内部中空,且U形固定部与主管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进料部包括支架、进料管、动力部和倾斜设置的料槽,所述料槽和动力部均位于支架上;动力部的动力输出端与料槽铰接,且动力部可推动料槽往复运动;进料管位于料槽的上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进料管包括相互连通的上管和下管,上管的下端为朝着下管的方向管径逐渐减小的缩口段;下管的管径大于缩口段最小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玻璃成型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支架和料槽之间还设置有滑动板,滑动板包括辊轴和固定在支架顶部的固定框,辊轴为多个,且辊轴转动连接在固定框内;料槽的底部与辊轴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