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包括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1)的后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壳(2),所述固定壳(2)的后侧固定连接有T型块(3),所述固定壳(2)的后侧活动连接有安装板(4),所述安装板(4)的表面开设有与T型块(3)配合使用的T型槽(5),所述安装板(4)的内部活动连接有卡扣机构(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机构(6)包括活动杆(601),所述活动杆(601)的前侧固定连接有连接杆(602),所述连接杆(602)的前侧固定连接有卡块(603),所述卡块(603)的右侧贯穿安装板(4)的外侧并延伸至T型块(3)的内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601)的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块(7),所述支撑块(7)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拉簧(8),所述拉簧(8)的右侧与安装板(4)的内壁固定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4)的表面开设有与活动杆(601)配合使用的第一通孔(9),所述活动杆(601)的右侧贯穿至第一通孔(9)的外侧。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4)的内部开设有与卡块(603)配合使用的第二通孔(10),所述T型块(3)的表面开设有与卡块(603)配合使用的卡槽(11),所述卡块(603)的右侧贯穿第二通孔(10)的外侧并延伸至卡槽(11)的内部。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块(7)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滑块(12),所述安装板(4)的内部开设有与滑块(12)配合使用的滑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