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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0201501501
申请人: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状态:已下证
专利领域: 计算;推算;计数
更新日期:2024-05-22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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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设置在液晶显示屏的背光模组下方以进行屏下指纹识别,包括:指纹识别模组,设置在所述背光模组的下方;

所述背光模组中包括增亮棱镜膜和补偿棱镜膜,所述补偿棱镜膜平行设置于所述增亮棱镜膜的下方,所述补偿棱镜膜背向所述液晶显示屏中的液晶面板,所述增亮棱镜膜朝向所述液晶面板;

其中,所述增亮棱镜膜包括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所述补偿棱镜膜包括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所述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α1,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α2,35°<α1≤45°,35°<α2≤45°;

所述指纹识别模组用于接收第一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和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后的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以进行指纹识别,其中,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和所述第一指纹光信号的传播方向相同,所述第一指纹光信号为经过液晶显示屏上方手指反射或散射返回的光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增亮棱镜膜和所述补偿棱镜膜的材料相同,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平行,α1=α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增亮棱镜膜还包括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所述补偿棱镜膜还包括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β1,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β2,β1≥α1,β2≥α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β1=90°-α1。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α1与β1的差值小于等于预设的阈值,以提高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亮度。

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不平行,β1≠β2;

第二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和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后形成非目标指纹光信号,所述非目标指纹光信号和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的传播方向不同,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为经过液晶显示屏上方手指反射或散射返回的光信号。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增亮棱镜膜后,传输至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时,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中的大部分光信号被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反射形成所述非目标指纹光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和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的角度,以使得经过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后的所述非目标指纹光信号无法被所述指纹识别模组接收,且经过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后的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被所述指纹识别模组接收,以进行指纹识别。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β2=90°。

10.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平行,β1=β2;

第二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和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后形成第二目标指纹光信号,所述第二目标指纹光信号和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的传播方向相同,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为经过液晶显示屏上方手指反射或散射返回的光信号。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经过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后的所述第二目标指纹光信号以及经过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后的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均被所述指纹识别模组接收,以进行指纹识别。

12.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上设置有吸光材料,用于吸收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接收的光信号。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偿棱镜膜中补偿棱镜的数量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增亮棱镜的数量相等,所述补偿棱镜膜中多个补偿棱镜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多个增亮棱镜一一对应;

所述多个补偿棱镜中相邻两个补偿棱镜的棱脊之间的距离与所述多个增亮棱镜中相邻两个增亮棱镜的棱脊之间的距离相等。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偿棱镜膜中第一补偿棱镜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第一增亮棱镜膜对应,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棱脊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棱脊在第一平面的投影的夹角为θ,0°≤θ≤20°,所述第一平面为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平行的平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偿棱镜膜中第一补偿棱镜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第一增亮棱镜膜对应,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棱脊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基底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投影中,所述第一平面为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平行的平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棱脊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棱脊在所述第一平面的投影重合,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基底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基底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重合。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和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

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与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均平行设置于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下方,且位于不同的平面上;

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下方。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中一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中一个增亮棱镜的棱脊与另一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中一个增亮棱镜的棱脊在第一平面的投影相互垂直;

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一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一个补偿棱镜的棱脊与另一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一个补偿棱镜的棱脊在所述第一平面的投影相互垂直,所述第一平面为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平行的平面。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与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每相邻两个棱镜膜之间的距离相等。

2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识别模组包括:光学组件以及光检测阵列,

所述光学组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并将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至传输至所述光检测阵列,所述光检测阵列用于将接收的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并转换为指纹图像信号,以进行指纹识别。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组件包括至少一个光学透镜,所述至少一个光学透镜为球面或者非球面透镜。

22.一种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适用于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子设备,包括:增亮棱镜膜和补偿棱镜膜,所述补偿棱镜膜平行设置于所述增亮棱镜膜的下方,所述补偿棱镜膜背向所述液晶显示屏中的液晶面板,所述增亮棱镜膜朝向所述液晶面板;

其中,所述增亮棱镜膜包括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所述补偿棱镜膜包括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所述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α1,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α2,35°<α1≤45°,35°<α2≤45°。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第一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和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后形成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用于进行指纹识别,其中,所述第一目标指纹光信号和所述第一指纹光信号的传播方向相同,所述第一指纹光信号为经过液晶显示屏上方手指反射或散射返回的光信号。

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增亮棱镜膜和所述补偿棱镜膜的材料相同,所述第一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膜侧面平行,α1=α2。

25.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增亮棱镜膜还包括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所述补偿棱镜膜还包括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β1,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屏所在的平面的夹角为β2,β1≥α1,β2≥α2。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β1=90°-α1。

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α1与β1的差值小于等于预设的阈值,以提高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亮度。

28.根据权利要求25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不平行,β1≠β2;

第二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和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后形成非目标指纹光信号,所述非目标指纹光信号和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的传播方向不同,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为经过液晶显示屏上方手指反射或散射返回的光信号,所述非目标指纹光信号不用于指纹识别。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增亮棱镜膜后,传输至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时,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中的大部分光信号被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反射形成所述非目标指纹光信号。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β2=90°。

31.根据权利要求25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与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平行,β1=β2;

第二指纹光信号经过所述第二增亮棱镜膜侧面和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后形成第二目标指纹光信号,所述第二目标指纹光信号和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的传播方向相同,所述第二目标指纹光信号用于进行指纹识别,所述第二指纹光信号为经过液晶显示屏上方手指反射或散射返回的光信号。

32.根据权利要求25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上设置有吸光材料,用于吸收所述第二补偿棱镜膜侧面接收的光信号。

33.根据权利要求22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偿棱镜膜中补偿棱镜的数量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增亮棱镜的数量相等,所述补偿棱镜膜中多个补偿棱镜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多个增亮棱镜一一对应;

所述多个补偿棱镜中相邻两个补偿棱镜的棱脊之间的距离与所述多个增亮棱镜中相邻两个增亮棱镜的棱脊之间的距离相等。

34.根据权利要求22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偿棱镜膜中第一补偿棱镜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第一增亮棱镜膜对应,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棱脊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棱脊在第一平面的投影的夹角为θ,0°≤θ≤20°,所述第一平面为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平行的平面。

35.根据权利要求22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偿棱镜膜中第一补偿棱镜与所述增亮棱镜膜中第一增亮棱镜膜对应,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棱脊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基底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投影中,所述第一平面为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平行的平面。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棱脊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棱脊在所述第一平面的投影重合,所述第一补偿棱镜的基底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第一增亮棱镜的基底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重合。

37.根据权利要求22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和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

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与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均平行设置于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下方,且位于不同的平面上;

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下方。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中一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中一个增亮棱镜的棱脊与另一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中一个增亮棱镜的棱脊在第一平面的投影相互垂直;

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一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一个补偿棱镜的棱脊与另一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一个补偿棱镜的棱脊在所述第一平面的投影相互垂直,所述第一平面为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平行的平面。

39.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增亮棱镜膜与两个所述补偿棱镜膜中每相邻两个棱镜膜之间的距离相等。

4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液晶显示屏以及,

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中,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背光模组,所述指纹识别装置设置于所述液晶面板下方。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红外光源,用于为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的指纹检测提供红外激励光,所述红外激励光照射到所述液晶显示屏的至少部分显示区域,所述至少部分显示区域至少部分覆盖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的指纹检测区域;

其中,所述红外光源的红外激励光经过所述指纹检测区域上方的手指反射或散射后经过所述背光模组形成指纹红外光信号,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指纹红外光信号进行指纹识别。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光源为单颗或者多颗红外发光二极管;

所述单颗或多颗红外发光二极管分布在所述指纹检测区域的四周。

43.根据权利要求41或4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光源设置在所述液晶显示屏的玻璃盖板的下方,且与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液晶面板并排设置。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光源斜贴在所述玻璃盖板的下方。

45.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红外光透过层,设置于所述红外光源与所述玻璃盖板之间和/或所述红外光源与所述液晶显示屏之间,用于透过所述红外激励光且阻挡可见光。

46.一种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22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

47.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液晶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