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喷淋装置、浓缩装置,焚烧装置和气化炉,喷漆车间的废气排放管与喷淋装置的进气口连接,所述喷淋装置的出气口通过输送管道与浓缩装置废气进口连接,所述浓缩装置包括至少两个吸附解吸室,所述吸附解吸室包括净化排放口、解吸浓缩出口、解吸空气进口和有机废气进口,所述浓缩装置的解吸浓缩出口通过输送管道经过第一换热器后分为两个分支管路,第一分支管路与气化炉的进气口连接,第二分支管路与焚烧装置的进气口连接;气化炉的生物质气出口通过输送管道经过第二换热器后与焚烧装置的进气口连接,所述焚烧装置的烟气排放管依次经过第一换热器、第二换热器和第三换热器换热后与余热锅炉连接,所述余热锅炉的排放口与烟囱连接,焚烧装置排放的初始烟气经第一换热器换热至温度降为400℃,再经过第二换热器换热至温度降为280℃,再经过第三换热器换热至温度降为200℃,然后引入余热锅炉用于产生蒸汽,所述浓缩装置出来的浓缩VOC气体经过第一换热器加热然后分别导入焚烧装置的燃烧室和气化炉内进行燃烧和气化,所述浓缩装置的所述解吸空气进口与进气管连接,所述进气管的进口上安装风机,经过第三换热器将冷空气预热后进入吸附解吸室内对吸附材料进行解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装置包括喷淋塔和沉淀池,所述喷淋塔设置于沉淀池的上方,所述沉淀池底部设置出口与第一螺旋输送机构的入口连接,所述第一螺旋输送机构的出口与第一干燥装置的进料口连接,所述第一干燥装置的出料口通过第二螺旋输送机构与真空干燥装置连接;所述真空干燥装置的出料口通过输送管与混料仓连接;所述混料仓通过输料管和提升机与料仓连接,所述料仓与气化炉的进料口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底部呈漏斗状;所述混料仓内设置搅拌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干燥装置包括干燥室和设置在干燥室底部的若干风帽,所述风帽上设置出气口;烟囱通过输送管与所述干燥室的进气口连接,所述进气口与所述风帽连通。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干燥装置的出气口通过输送管道与混合器的进气口连接,所述混合器的出气口与气化炉的进气口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真空干燥装置的出气口通过输送管道与混合器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喷淋装置与浓缩装置之间设置过滤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吸附解吸室为并排设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厂专用VOC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解吸室内放置球形吸附材料,在其底部设置进气口,所述进气口分别与所述解吸空气进口和有机废气进口相通;在每个进气口的出口端设置出气风帽,所述出气风帽的侧端设置出气口与所述进气口连通。